導論╱沈宗瀚對我國農業發展的看法:理想與現實的交融(摘錄)
技術創新與制度改革:沈宗瀚對臺灣農業發展的看法
民國三十八年,政府播遷臺灣,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亦於是年遷臺北。這是中國現代史上一個重要的分水嶺,也是沈宗瀚一生從事農業建設的轉捩點。民國三十八年九月十九日沈宗瀚飛抵臺北,從此與大陸隔絕,而專業於臺灣農業之建設矣。
臺灣現代化農業的發展較大陸農業為早,遠在1920年代化學肥料即已開始施用於臺灣農田,農會組織的建立也為農業人力資源的運用奠下了初步的基礎,相對安定的社會秩序也為穩定的農業生產提供了有利的條件,所以臺灣農業的現代化奠基甚早,基礎亦佳。例如:自1930年起臺灣稻穀產量大增,約為1900年之三‧四倍,全島稻田面積與每公頃產量亦增加一倍,1938年稻穀產量已達日據時期稻穀生產之最高點矣。但日本殖民地政府發展臺灣經濟乃為補充日本經濟之需要,故努力增產稻米,以應日本國內需要及彌補外匯赤字。所以,臺灣農業發展之形態不僅與大陸農業有所不同,其所面臨之問題亦因之有所差異。
沈宗瀚初到臺灣之時因農復會工作尚未展開,所以用較多時間研究臺灣農業文獻,與同事赴各地農業試驗場、農會及農村考察,並常與臺灣省政府農林廳顧問磯永吉實地考察臺灣農村,對日據時代之農業政策做深入之瞭解,作為此後建設臺灣農業之基礎。抵臺以後的工作,不僅使沈宗瀚一生事業臻於巔峰時期,也對近三十年臺灣農業發展有直接之影響。沈有關農業的重要論著也都發表於這個時期。
從沈宗瀚來臺以後所發表的論著看來,他對臺灣農業的基本看法大致仍不出技術創新與制度改革兩大範疇,而兩者相較則重視後者尤甚於前者。沈對技術創新的重視一方面固與農復會的主要工作互相呼應,另一方面則與他在大陸時期所提倡的「改良品種以增加生產」之基本觀念一系相承。例如:他提出在臺灣農業四年計劃中應增加肥料施用量、推廣改良品種及改善耕作技術等,並主張稻米之增產應以提高單位產量為主要途徑。凡此看法皆屬技術創新之範疇。另一方面,他對制度改革的呼籲則多針對臺灣農業的特殊背景及狀況而發。民國四十一年四月二十日,沈宗瀚發表〈臺灣農村經濟展望〉一文,此文可代表來臺初期沈對臺灣農業之初步反省。他指出,當時臺灣農村經濟應注意之問題有三:一、農村物價之調節;二、農業貸款之改善;三、肥料配給之擴增。凡此三項莫不與農業經濟制度之改革有密切之關係,此亦可反映沈對臺灣農業看法之重點在此不在彼也。但此非謂沈完全忽略技術改良之問題。例如:民國四十八年十二月廿八日,沈分析臺灣農業的進展,就指出臺灣農業之困局在於人口增加、耕地有限及資金不足,所以今後農業發展仍將倚重農業技術之改進,儘量有效利用勞力並以最經濟的方式化用必需的資金。故吾人可謂,沈宗瀚係就技術及制度二角度觀察臺灣農業之發展,惟因臺灣農業技術已具有相對進步之基礎,故來臺初期的沈宗瀚遂以制度之改革為臺灣農業之主要問題。沈對臺灣農業制度改革之看法尤集中於以下幾項:
其一,耕者有其田制度。民國四十一年七月,臺灣省政府為實行「耕者有其田」國策,擬具了扶植自耕農條例草案公布。此案引起兩種反對見解:一、是項政策與反共抗俄無關,不如靜待收復大陸後,徐圖推行;二、是項政策,為改革土地制度,轉移土地所有權而已,對於農業生產,未必有益,抑且足以影響地主生活。沈宗瀚發表〈扶植自耕農政策之回顧與前瞻〉一文,在此文中他批判第一種說法乃倒果為因,因為實施扶農政策、發揚民生主義乃反攻大陸之一重要前提。他又批判第二種見解,回顧政府在大陸時期在龍岩及北碚實施扶農實驗計劃成功之往事,展望臺灣扶農政策,認為由三七五減租、公地放租,而踏入扶植自耕農階段乃極自然之進展。因此認為本省扶農方案對農民及地主雙方均面面顧到。民國四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沈宗瀚站在農業立場,再度對耕者有其田制度提出肯定之看法。他認為耕者有其田制度值得讚揚,因為:一、實施耕者有其田後,農民於十年內繳清地價,再無地租的負擔;二、農產增加,收益增加,農民生活改善,農民子弟更能求知識,農業更能科學化;三、農民生活改善,知識進步,經濟觀念、政治興趣以及社會意識均隨之提高,農村更能繁榮。他進一步指出,耕者有其田與農業機械化原是兩個範疇,不但不相矛盾,抑且交互為用。在技術進步、工商事業發達後,自耕農可依自由民主的精神透過互相合作的方式,而實行大規模的機械化的耕作。
前文已指出,沈宗瀚在大陸從事農業建設所持之基本觀念之一即為農業機械化。此一觀念來臺後提倡尤力,至民國六十年並主張政府應以工業力量支持農業現代化。52他認為制度之改革(耕者有其田制度之實施)與技術之創新(農業機械化)兩者不會互相妨害。
其二,農貸制度。如上所述,沈宗瀚到臺灣以後,即一再指出臺灣農業發展的一項重大問題在於生產資金之不足,故即大力促成農貸制度之建立。在沈之奔走下,民國四十七年農復會推行輔導農貸計劃。在此計劃下農會輔導農民技術時以貸款配合之,同時亦訓練農會對於無法提供擔保之小農,給與貸款的方法,極受農民歡迎。農復會農業信用組組長I. H. Kauffman乃於民國四十九年草擬全島性的統一農貸計劃。其目的在提供農業貸款基金,規定其利率及期間應切合農民之需要。同時農會應輔導農民技術,並監督農民借款之用途。沈自己並任此項統一農貸計劃之召集人。
其三,肥料換穀制度。此係臺灣農業一極其特殊之制度,在此一制度下,政府以肥料售予農民,農民則以收穫之稻穀折價償還。此一制度就政府及農民之立場言均有其利與不利之二面,農業專家對此一制度之存廢看法亦不一致。民國四十八年,最早提出廢除肥料換穀者為美國安全分署(美國國際合作總署駐華共同安全分署,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 Mutual Security Mission to China),由署長郝樂遜(Wesley C. Haraldson)向政府財經當局提出,同時透過農復會美籍委員Mr. Ray Davis徵詢農復會之意見。安全分署當時之意見源自經濟觀點(蓋一般而言,如主要農作物之價格與肥料價格之比例大,對農民有誘致多用肥料之作用;反之,則農民少用肥料。當時因臺灣實行低米價政策,故米價與肥料價格之比例,確對農民不利)。農復會於內部討論時意見分為反正兩面,美國委員與農業經濟組織贊成安全分署之意見,其所持意見亦與安全分署同;植物生產組則提出相反之意見。該組原則上同意安全分署之經濟理論,但指出:「根據農業改良場之試驗結果,當時臺灣農民所施用之肥料量,已達到當時栽培水稻品種之最高量,如再提高施用量,則病蟲害發生加烈,未必能增加每公頃產量。必須待更抗病蟲之品種育成推廣,增用肥料方能進一步提高產量。」故認為安全分署之說法,對農民施用甚少肥料之國家,一般適用,對當時之臺灣,則不能達到稻米增產之效果。沈宗瀚對此一制度之基本看法以為:
以前國際肥料價高,穀價低,肥料換穀確實便民利民。但近二年國際肥料價格漸低,穀價漸高,農民漸覺吃虧,且嫌手續煩瑣,如此趨勢下去,肥料換穀制度終將取消。
換言之,沈不同意在民國四十八年立即取消此一制度,而認為應視肥料價格及其他經濟因素之變動而逐漸走向廢除之途。沈宗瀚嘗論述此一制度云:「制度應隨環境而變,適應環境為原則」。此一觀點係他對一切農業制度之一通貫性看法。
其四、農業與非農業部門之配合。前文之分析已指出沈宗瀚不是一個絕對的農業主義者,他觀察農業問題常注意農業與非農業部門間之關係及相互間之配合,他早年所提出的「農業商業化」、「農業機械化」之觀念固皆由此一基本立場出發,晚年在臺灣亦根據此一立場提出「農村工業化」以及「小農經營企業化」等主張,而此類主張多與當時臺灣農業發展之實際情況相呼應。
臺灣自光復以來,經濟建設之基本政策在於「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至民國五十年以後,工業快速發展,農業隨之遭遇嚴重問題。如沈宗瀚所指出者,臺灣農業之發展可以以民國五十四年為其分水嶺,在此之前(民國四十一年至五十三年)係以充分利用勞力與土地為其特色;在此之後(民國五十四年以後)則逐漸蛻變為資本集約的農業生產。但在此種從勞力集約農業向資本集約農業轉化的過程中,臺灣農村遂面臨許多問題,如農村勞力之老化及婦女化、農業勞動生產力之相對偏低、農村人口之外流、農業生產成本之提高、農業成長趨緩、農民所得與非農民所得知差距加大……等,不一而足,因此引起許多人對臺灣農業之前途深感悲觀。面對這種發展趨勢,沈宗瀚卻出之以樂觀之態度,肯定現行政策是正確而難行的狹路,只要革新農業制度、加速基本建設、增加農業生產即能逐漸解決。至於革新農業制度之具體方案,沈宗瀚至少提出以下二項:一是「農村工業化」。他主張應有計劃的促使適宜的工廠設立在適宜的農村地區,以增加農民收益;二是「小農經營企業化」。他認為臺灣家庭農場必須循現代化、商業化及多角化之方向發展,此種新農場型態最能適應新經濟環境,未來的農業政策應重視此種農家經營之農場。
在沈宗瀚對臺灣農業發展的看法中,除以上所討論的幾個制度性的問題之外,他對臺灣人口問題與農業發展之密切關係亦十分注意。他一再指出,如何使臺灣農業發展與人口增殖相配合,一直是臺灣農業之一大問題。他認為,臺灣近來人口大增,耕地有限,將來臺灣農業資源之開發,除平地農業之外,應注重山坡地農牧及森林資源與海洋資源。
沈宗瀚農業改良思想的特質
以上之討論乃取歷史之角度,就時間先後之順序,對沈宗瀚有關我國農業建設之重要看法做一縱剖面之觀察。在此,吾人感到興趣之另一問題則是:沈對農業發展的看法有何特點?以下試再就其橫切面嘗試分析沈宗瀚農業改良思想之特質。
約而言之,沈宗瀚農業改良思想之特質至少有以下幾項:
第一,有機的農業觀。通觀沈宗瀚一生所發表有關農業發展之論著,吾人殆可獲致一深刻之印象,此即是:在沈宗瀚的觀念裡,整個經濟活動體系的各部門(農業、工業、商業等各部門)相互間構成有機的結合關係,交相影響,互為因果。他從未將農業從經濟體系中抽離出來作為孤立的單元來處理。相反地,他把農業放在整個經濟活動的架構來考慮,視農業為整個經濟體系中的一個環節。根據這項有機的觀念,沈宗瀚分析農業發展的問題極注意農業部門與非農業部門之配合發展的問題。就此一意義而言,沈宗瀚不是一個絕對的農業本位論者,所以在大陸時期他提出「農業商業化」、「農業機械化」,來臺灣以後則面對工業凌駕之趨勢而呼籲「農村工業化」、「工業支援農業」以及「小農經營企業化」等主張。凡此皆係根植於此種有機論之思想背景而來。
此種有機論之思想特質,亦呈現於沈宗瀚制度改革及技術創新之看法之中。例如:民國二十九年二月十六日,沈在中央政治學校公務人員訓練班演講,即指出中央與地方農業機構必須協調配合方能有成效可言。65又如民國三十年呼籲教育與建設之聯繫,以及民國三十年主張「減免四川糧荒需生產技術與租田制度並為改進」,此種意見皆以不同因素(如中央與地方、教育與建設)間之有機關係為著眼點。綜上所言,吾人如謂有機論係沈宗瀚改良思想之重要傾向,殆無大誤。
第二、應時的改良論。正如若干近代中國史上的農業改良論者一樣,沈宗瀚對農業建設之看法多係針對當時中國及臺灣農業之特殊問題而發,故其意見多具體而可行,切中當代農業問題之關鍵。但正因為此種實際主義之傾向,故其農業改良思想每隨時空條件之更迭而有變動調整。如到臺灣以後所提出的各項看法多非在大陸時期所觸及者,此蓋因臺灣農業之問題與大陸農業有異,故沈對臺灣農業建設之看法自亦隨之而有所不同也。《莊子‧天運篇》嘗云:「禮義法度者,應時而變者也」,郭象注:「彼以為美而此或以為惡,故當應時而變,然後皆適也」。通觀五十年間沈宗瀚農業改良思想之起伏變化,最足體顯莊學所謂「因是」或所謂「應時而變」之精神。
第三、中國本位的農業建設論。沈宗瀚自任教金大起,畢生從事中外合作以發展中國農業,其農業建設之根本立場則以中國為本位,此點極可注意。此種中國本位之建設論,已濫觴於沈宗瀚二十五歲之時矣。1919年,沈年二十五,以〈美國何能善助中國〉(“How Can America Best Help China?”)之英文論文獲徵文比賽第一名。文中主張美國應助中國開發農礦資源以抵抗日本之侵略。69最足以體顯此種中國本位之精神者殆為民國十八(1929)年, 沈對山西教會美國農業牧師歐遠橋(Rev. Leonard Quterbridge)未經試種而要大量輸入美國高粱品種提出抗議一事。沈宗瀚根據自己考察所得,指出美國種矮高粱抗旱能力不及本地品種,從此矮高粱之推廣乃告停止。抗戰期間,沈赴美考察美國戰時農業,其看法亦足顯示中國本位之農業建設論,他說:
改進中國農業,首須訓練人才。自己有了優秀人才,再有良好組織,然後可請外國專家協助我們設計並解決難題。如自己無組織,無領導人才,僅請外國專家,亦無大用。
綜上所言,有機的農業觀、應時的改良論與中國本位的農業建設論三項,實構成沈宗瀚農業改良思想之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