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徂徠學的思想「祖型」與理論「祖型」(摘錄)
第一節 徂徠學發生的個人背景
1、南總體驗與「人情」的發現
一般認為,徂徠學的基本特色,體現在「即物」和「唯物」上。徂徠曾經說過:「學寧為諸子百家曲藝之士,而不願為道學先生!」他對觀念論傾向極端嫌惡,緣於他本人是一位對赤裸裸的現實不做任何掩飾和曲解的思想家。然而,如果追問構成徂徠學這一理論特色的基礎為何,那麼,不瞭解徂徠本人的生存環境,特別是對近十三年的南總流謫經歷和日後的仕宦生涯沒有足夠的理解,是無法把握的。遺憾的是,除了斷片的記錄外,無論徂徠還是他的弟子們,都未能留下較為完整的資料。不過即便如此,通過這有限的資料,也能夠瞭解徂徠思想萌芽期的大致情況。而且從中發現,南總體驗至少不比徂徠對李(攀龍)王(世貞)「古文辭學」的發現意義更小。就是說,徂徠學的基礎,從最根本的意義上講乃形成於表面看來幾乎沒有任何文字遺留的南總時代。徂徠自己承認,他通過切實的人世生活而悟出的學問基礎和城裡人士所無法慮及的思考方法,正得益於南總時代的種種體驗,儘管他從中所獲得的,更多表現為「經驗主義的思考」。重要的是,其影響所及,幾乎貫穿徂徠學人性論、經世論和學問觀的始末。所以徂徠說,自己學術成就的取得,「全賴南總之力」。
南總體驗,使他再明晰不過地看清了全無遮掩的赤裸裸的「民情」或曰「人情」。這種「情」,就是利己的意識和為了利己而產生的與「私」有關的全部觀念和行為。荻生徂徠日後的「君子‧小人」觀和「義‧利」觀,與這種認識有著深刻的關聯:「小人,亦民之稱也。民之所務,在營生。故其所志在成一己,而無安民之心」。在他看來,「小人謂民也」的「小人」,並不是輕蔑的稱呼,而是利己而真實的存在。即:「小人之志在溫飽,君子則否。所事天職也,不可不敏焉」。君子與小人的唯一區別,只在於所從事職業的不同而已。它本身並不關涉什麼道德高下問題。他認為,《論語‧里仁》篇中「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道德說教,是有悖於事實的。因為即便是君子,又何嘗不好利?即便是小人,又何嘗不好義耶?人之所以難於「義」「利」兼顧,從根本上說不過是分工的要求而已:
蓋民以營生為心者也,其孰不喻利焉?君子者,奉天職者也。理其財,使民安其生焉。……故義者士君子之所務,利者民之所務。故喻人之道,於君子則以義,於小人則以利。雖君子豈不欲利乎?雖小人豈不悅義乎?所務異也。
由於庶民百姓素以「營生」為心,以「溫飽」為務,因此,如何能過上安逸幸福的生活,便成為他們當然的理想和志向。正惟如此,已經游離於柴米油鹽等具體生活瑣事的君子,卻斷不可忘記他們的天職乃在於如何保障庶民生活的日常所需——「安民」,即如何使老百姓過上安逸而滿足的日子:「君子從大體,小人從小體。故士以先王之道為己任,其心在安民……德政無它,安民而已。民安其生,是謂安民」。這裡,徂徠實際上已把君子和小人相對化了。值得注意的是,這相對化的前提,顯然不是價值判斷,而是事實判斷。而事實判斷的根據,乃是不言善惡、只看有無的「人情論」。由於是人情,所以,對人情的種種表現,都不好用「好」和「壞」來妄加評說。甚至對儒家談之色變的男女歡愛,亦不好過分指責和干預,事實上也干預不了。徂徠小的時候,接觸過很多僧人。他發現,僧侶中有比常人還要貪歡者。僧侶之所以「淫心不絕」而且有甚於常人,無非是因為禁止婚娶的佛家戒律有違人情之故。所以,談及該話題時,沒有見到徂徠往僧人身上貼過好還是壞的標籤。因為這不是一個靠壞的評價就能根除得了的:
有夫婦則有娼妓。娼妓類種種,至尼而賣淫者乃極,而又有孌童。凡如此類,不可勝計。是不皆四民五倫之裂乎?愈裂愈分,愈繁愈雜。若使聖人出於今世,豈能一一而去之乎?苟能整而理之,使各得其所以不亂,則亦皆堯舜之民也。辟諸良醫之治痼疾,皆氣血津液,人身至寶,所變而成者,豈得一一而去之乎?故古者曰治國,曰治天下,皆以治言之。為是故也,雖人之一身亦然。豈能一一而去其惡乎?程子故曰: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乎!有斯大心而後可言治也矣。
徂徠所看到的,顯然是客觀的世相和人的本然狀態。事實就是事實,只要是人,只要人還活在世上,就無法真正背離事實本身。所以他認為,哪怕是君子甚至聖人,在「人情」的問題上,與小人每每相通而並無本質的差別:「嗚呼,聖人亦人耳」,「謂聖人毋意者,無私意也。若全無意者,乃禽獸類為爾!」正因為對事實有這樣的理解和把握,所以日後才有了徂徠學「人情論」價值觀的形成以及建立於人情論基礎上的「禮樂刑政」社會觀的登場。
南總體驗,還是徂徠學形而下傾向的一個源頭。通過「偶與田父野老處」和「備嘗稼穡之所艱難」的體驗,徂徠懂得了百姓的真正需要所在。對一般庶民而言,形而上學的道理,實際上是與他們所關心的生存本身沒有實在關聯的無用之辯。而以「溫飽」為第一需求,以眼前利益為最大的關心,才是百姓的真實心態。某種意義上說,這幾乎成了他歸謬並否定聖化人格所謂「與天地萬物為一體」和「萬物一體之仁」之宋儒理念的理論前提。在徂徠看來,「語聖人之道於不學道者,譬如語都市之事於田舍之人」。一定要這樣做,則「其心雖思聖人之道,而其實則難去私癖」、「亦皆違心也審矣」。事實上,對一般人而言,不要說讓他去成什麼聖人,生活圈子的限制,恐怕那類玄虛的事,他連想都懶得去想。這表明,在學問當中,人倫日用之學才是最要緊的。經驗論的「事實主義」之所以成為徂徠學問論的核心問題,與他的南總體驗可謂關係重大。
顯然,在經驗論的「事實主義」面前,「天」是沒有地位的。「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宋儒言說之所以顯得幼稚可笑,是因為那些以此為目標的自我作聖者,都把「知天」當成了治學的要務。然而,天又如何可知、更如何確知呢?在徂徠的行文中,對天一直保持著十分的敬畏。然而,這種敬畏的真實含義,卻是將天束之高閣,置而不論。這種對天的態度,同樣也決定於徂徠的早期體驗:
人只在斯世,有所知之,有所不知之。有所知之,人事是也。有所不知之,凡天之所為。死生壽夭,貴賤禍福是也。假如農之於畎畝,春耕夏耘,無所不用其力,是人之所知而能也。而其年之豐儉,獲之多少,猶有不可得而知而不可奈何者存焉。是所謂天也。士尚義,民尚利,故務事之當為,以俟不可知之天者,士君子之心也。為事之當為,而猶冀於不可知之天,貳於不可知之天,而不能務事之當為者,民之心也。俟與冀貳之雖殊,尚義尚利之不同,而其不能知於所不可知者,則一焉耳。
相對於「春耕夏耘」等「人之所知而能」者,天,顯然是「不可知」的存在。既然是「不可知」的,便是不「當為」的。人所當為者,唯「可知」之事。因此,士也好,民也好,「其不能知於所不可知者,則一焉耳」。然而,「民」有時容易把「當為之事」(可知、人事)與「不當為之事」(不可知、天)相混同。「士」的功用之一,就是如何把這「可知」與「不可知」的存在清楚地加以分離。其中,徂徠欲廢除「大天而思之」的無用之辯並切斷「天」「人」連續思維的理論意向,已昭昭然若揭。
以實物世界為自身生活背景的荻生徂徠,自然要對「物」表現出特別的關心。在《易‧繫辭上》「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的「道」「器」之間,徂徠選擇的顯然是後者——能夠代表「物」的「器」。正因為如此,他對實物、實事和制度這些與「物」有關的所有事物,均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和關心。於是,先王的制作‧作為之道也就統統被視為他經世學理論體系當中的「物」,即「禮樂刑政」了。因為本來的情況是,「六經,物也」、「六藝(指六經)亦先王之道也」。這樣,在徂徠的概念世界裡,道,便被定義為各種「物」的「統名」。這甚至影響到他自己的名諱選擇。森本和夫認為,似乎應該把他自稱「物徂徠」的事與他本人的這種偏好聯繫起來考慮。
這種由關心「形而下」而形成的「唯物」傾向,決定了徂徠的學問方法。徂徠從南總歸來後的第一部學術著作《譯文筌蹄》,明顯地滲入了其來源於實際生活的上述思考。他說:
予讀三代以前書,人情世態,如合符契。以此人情世態作此語言,更何難解之有也?書,唯六經為至奧妙者;而詩,風謠歌曲;典誥,榜諭告示;春秋,爛朝報;禮,為儀注;易,即卦影發課。假使聖人生於此方,豈能外此方言,別為深奧難解語哉。
他在〈送岡仲錫徙常序〉一文中,再度重申了「學術本乎人情」的切身感受:
余幼從先大夫(家父)遜於南總之野,距都二百里而近。然諸侯所不國,君子是以弗居。乃田農樵牧海蜒民之與處。性好讀書,書無可借。無朋友親戚之歡者,十有二年矣。當其時,心甚悲,以為不幸也。然不染都人士之俗而嫻外州民間之事,以此讀書,所讀皆解,如身親踐。
徂徠認為,真正的學問,不是單單寫在紙面上的東西,而是世態本身的複製品——「物」和對「物」的治理。正如「聖人之治以風俗為第一」(《太平策》)之命題所闡釋的那樣,反映「聖人之道」的六經,不是什麼神秘的聖典,而是「物」,是對社會現實的忠實記錄和治理方法。中國學者朱謙之甚至認為,徂徠學的唯物理論,「給日本馬克思主義傳播以前唯物主義哲學的產生作了準備」。
徂徠日後的學術研究手段或稱具體研究方法,表現為古今照合。即在高度重視現世之人情、風俗的同時,更重視對於說明和治理當今社會極有幫助的古典資源。這種方法的產生,是因為現實中的真實情況,與古典的很多記錄是兩相契合的。正因為如此,通過這些古典來看「民間之事」,就會有「如身親踐」的感覺。充滿安民之術的「六經」及其作者的「先王」,之所以能成為徂徠學經典結構的理想寄託,是與上述現實經驗分不開的。這種通過實踐而得到的真知,顯然不同於程朱理學所做的「心性」工夫。丸山真男所謂「(徂徠)以具體的現實關心為出發點,從而完成了他的學說體系」云者,表現出徂徠在充分強調古典意義的同時,也透露出他重視現世人情而不拘泥於古典思想的學術理念(詳見第三章)。他之所以大聲疾呼「學寧為諸子百家曲藝之士,而不願為道學先生」者,就是因為「諸子百家九流之言」,「皆道之裂已,亦莫有不由人情出焉」。
可見,無論是道德觀、價值觀,還是哲學觀、方法論,徂徠學的理論萌芽,均已埋伏於徂徠早年的南總體驗裡。這已經成為我們日後欲準確把握整個學派理論走向及其發展趨勢的最原始根據。
2、仕宦生涯與政治的發現
談到「個人環境」,除南總體驗外,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特別經歷,那就是徂徠十四年之久的仕宦生涯。從元祿九年(1696年)到寶永六年(1709年),徂徠應當時的老中、武藏國川越七萬二千三十石領主柳澤保明(後來的吉保)之聘,被拜為「御儒者」。之後,充任吉保和將軍綱吉的侍講,在柳澤侯藩邸勤仕約十四年。離開藩邸後,寶永六年,在寫給山縣長伯雲洞的書簡中,他首次吐露了他對武家政治的看法:「至於政事,一切武斷,愈益莫不謂漢家法,雜五霸有之」。顯然,在荻生徂徠看來,「法術」和「霸道」已深植於武家政治體制內也久矣。實際上,幕府的體制特徵中,帶有明顯的將戰國期原則帶入和平期並使之「凍結化」的成分。幕府的行政組織,也原封不動地保留著軍事組織形式。一俟戰事發生,則前者可即刻轉化為後者——有人甚至認為這是有意識設置的一種特別的組織結構:「(幕藩體制)是所謂非常時臨戰體制的常時化」,「『秩序』,只有建立在以戰鬥者為統治階級的臨戰體制上時,才能逐漸地『凍結化』。不是把這種凍結化=固定化單純侷限於狹義的統治體制,而是必須使之波及到全體社會關係」。戰國時代雖已過去,但幕府體制下的日本仍為「武國」,卻是不爭的事實。正因為如此,「武斷」、「法治」甚至「霸道」,便當然要成為幕府體制內顯著的統治原則。
被荻生徂徠譽為「儒者之巨擘人才」的熊澤蕃山,曾特別強調過日本的「武國」特徵:「東夷之夷字,析而為大弓也。又,一弓人也。日本雖小國,然為日之本九夷之本,取弓矢之武國者也」。關於「武」,荻生徂徠講:
蓋聖人之德,舉其大者,仁智盡之矣。而又舉勇以參之者,以君子不可無武備也。……三代君子皆帶劍,詩曰:文武吉甫。孔子曰:有文事者必有武備。傳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這裡,「帶劍」的「三代君子」恐怕與徂徠心目中「帶刀」的「德川武士」已經疊合在一起。有趣的是,關於戰爭,他還針對孟子的王道說,提出了如下反論:
孟子論聖人,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不為也。是其所以不取武成也。雖然,血流漂鹵,不可謂無此事。而孟子但言理而已。則雄辯之歸哉。大抵儒者語湯武之師,一如宋襄之為焉。……蝮蛇蜇手,壯士解腕,何論腕無辜。故後世言王道之兵者迂耳。蓋良醫之心,存乎活人,聖人之心,存乎安民。其所見者大焉。屑屑之論,精則精矣,如大何?
表明徂徠對孟子及後來兵學空談理論的鄙夷。有懲於戚家軍的武威,徂徠曾寫過一部名叫《鈐錄》的兵學著作,歷史上已成為武備軍事領域之一家言。
當然,徂徠亦曾猛烈批判過武士,說他們是「文盲」,也沒有直接稱揚過「霸道」。但是,他的言論,畢竟與孟子者流的王道論有相當的距離。僅僅容忍武威與刑政這一點,便已經構成了後學太宰春臺「霸道肯定論」(後述)的端倪。雖說徂徠對通行於幕府中的武斷主義和軍國之風本身,並沒有更多的肯定,但事實上,在徂徠置身其中的武家政治舞臺上,確有濃重的法家政治理論的投影。其如松崎觀山在《文會雜記》中所說的那樣:「武家今日之治,與韓非相關者甚多」、「似韓非之教也」。所以,徂徠的議論,與純然的文官政治思想是不同的,它形成於徂徠所參與的武家仕宦生涯的自然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