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哲學.民主自由──林正弘學術研究與社會關懷論著選輯

林正弘 著
陳瑞麟 編

本書蒐集林正弘教授已發表但未被收錄成冊的學術論文、時事評論以及書信與訪談,主要分為三部分及附錄。第一部分「學術論文選」,收錄有十三篇代表著作,其中有對邏輯經驗論的再檢視、波柏否證論的批判、孔恩典範和客觀性觀念的反思、胡適與殷海光科學觀的比較,呈現林教授與當代西方和臺灣重要哲學家科哲觀點的對話。第二部分「政論文章選」收錄十篇時評,可見證林教授在臺灣民主轉型時期的社會參與。它們不僅剖析高等教育自主性,更直指威權遺緒的語言操控,將哲學分析的嚴謹性延伸至公共領域,以理性批判參與社會爭議。第三部分「書信與訪談錄」,收錄林教授與殷海光先生往來的四封信,以及四封寫給陳忠信先生的學術通信,林教授論學求真的精神,在此嶄露無遺;訪談錄中,談及他與殷海光先生的往來、臺大哲學系事件的始末、林教授學思歷程與臺灣哲學學會創立的經過。另外附錄有林教授的傳記、楊維哲教授〈還是想念!〉一文,以及林教授的著作目錄。本書論文的匯整出版,代表林教授更完整的專業成就與生平經歷,希望能使讀者更加理解哲學家林正弘不凡的思想與生命。

林正弘(1938–2022)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哲學博士。曾任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國家科學委員會人文學研究中心主任、東吳大學哲學系榮譽退休客座教授。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擔任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哲學系傅爾布萊特訪問學者、英國劍橋大學達爾文學院訪問學者。1996年創立臺灣哲學學會,擔任首任會長。長期擔任臺大出版中心「臺大哲學叢書」主編。主要研究領域為邏輯、知識論、科學哲學。著有《邏輯》、《白馬非馬》、《符號邏輯》、《邏輯.知識.科學哲學》、Craig’s Theorem and Scientific Instrumentalism、《伽利略.波柏.科學說明》、Philosophy and Conceptual History of Science in Taiwan(與傅大為合編)等。

臺大哲學叢書主編序/蔡政宏
編序 林正弘老師的珍貴遺產/陳瑞麟
編輯凡例

第一部分 學術論文選

Mary Hesse論Nelson Goodman的簡單性理論
過時的科學觀:邏輯經驗論的科學哲學
耶恩斯特.馬赫:當代科學哲學的先驅
一個自由主義者的民主科學觀:殷海光先生的西學中用
胡適與殷海光的科學觀
論孔恩的典範概念
胡適的科學主義
孔恩論科學的客觀性
科學哲學課程內容及教材之檢討
論波柏的基本陳述句
卡爾.波柏否證論之困境
米爾斯.佛利曼的方法學工具論
Idealization in Scientific Laws

第二部分 政論文章選

大學法修正案通過之後
半個受害人:談臺大哲學系事件監察院調查報告
自學的方案各說各話
我們簽了一張空白支票
注定要違法的公務員
威權型政黨的官腔
配票
理性的抉擇與同情的瞭解
異哉「所謂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可怕」
總統要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第三部分 書信與訪談錄

殷海光致林正弘函(三封)
林正弘致殷海光函(一封)
林正弘致陳忠信函(四封)
林正弘教授訪談
林正弘:臺灣哲學會創會會長

附錄

林正弘傳記:知識與哲學的人生/陳瑞麟
還是想念!/楊維哲
林正弘著作目錄

編序 林正弘老師的珍貴遺產
 
陳瑞麟(中正大學哲學系講座教授)
 
林正弘老師離開這個世間、離開我們已將屆三年。在追思懷念之餘,我們感到老師留下大量珍貴的無形遺產,具有極大的價值。然而,如果我們不能把這些無形遺產加以整理並匯集,使之「具形化」,它們的價值可能會湮沒在浩瀚的文獻之海中。所以,我們推動了一項出版計畫。
 
這個出版計畫最終產生「臺大哲學叢書」特刊兩冊,第一冊《科學.哲學.民主自由:林正弘學術研究與社會關懷論著選輯》收錄林老師的學術研究論文、少數「澄社報導」的政論文章、他與殷海光和陳忠信的通信、筆者所寫的林正弘學術生平傳記,以及林老師的終生摯交楊維哲教授根據回憶所寫的林正弘前半生傳記,再加上林老師的著作目錄。第二冊《語言.科學.哲學分析:紀念林正弘教授學術論文集》收錄十二篇論文,來自兩場紀念林老師的研討會,作者們以自己最佳的學術表現來彰顯林老師的啟迪之功。以下分別說明特刊兩冊的選輯考量、編輯經過,與相關的重大意義。
 
 
身為一位從事學術教育與研究的哲學家,林正弘老師生前出版了許多論著,他的專業論文已經集結成《白馬非馬》(1975)、《知識.邏輯.科學哲學》(1985)和《伽利略.波柏.科學說明》(1988)三書,分別由三民書局和東大圖書公司出版。然而,這兩本學術專著只是收錄林老師截至1987年的學術著作,之後林老師仍然持續學術研究,在各種學術場合中發表,直到去世前兩年。特別在1987到1996年間,林老師仍然發表了許多有價值的專業學術論文,散見在各種專書和期刊中,主要是探討二十世紀下半葉最重要的科學哲學家波柏和孔恩的科哲觀點,以及探討國內重要的思想家胡適和殷海光的科學觀與自由民主觀的論文。後者涉及自由主義和民主制度的政治哲學課題,似乎連林老師的許多讀者都不甚熟悉。因此,將這些論文蒐集匯整出版,代表林老師更完整的生平專業成就,使讀者更加理解哲學家林正弘的思想全幅。
 
雖然我們曾想收錄林老師在1987年後發表的所有學術論文,遺憾的是,這裡所收錄的十三篇論文,仍然不是全部。例如林老師於1993年發表在他與傅大為教授合編的英文論文集Philosophy and Conceptual History of Science in Taiwan的兩篇論文“Hempel on Inductive Shortcomings in Craigian Method”和“Popper’s Logical Analysis of Basic Statement”,限於版權問題未能收錄。其中第一篇我們曾尋求翻譯授權,卻被國際出版社索取高額權利金,只好忍痛放棄。第二篇幸好有老師自寫的中文版於1995年發表在《當代》,因此得以順利收入。
 
特刊第一冊收入的論文直到1996年“Idealization in Scientific Laws”為止,但這並不意味林老師的研究止於當年。之後,林老師仍然有許多論文發表,記錄在林老師自己撰寫的著作目錄中。然而一些是會議論文,我們無法找到底稿,另一些是書籍篇章,以及某些期刊的評論文字,由於年代相對近,容易搜尋,所以我們並沒有收入。如果讀者對於林老師在1996年之後的著作感興趣,可以參看第一冊附錄的「林正弘著作目錄」,根據記載找到相應文稿。
 
林老師在1990年代解嚴初期,曾參與各種知識分子論政團體如「澄社」、「台灣教授協會」、「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等,並且透過報刊的專欄,議論且針砭時政,發而為文,散發知識分子關懷社會的熱情。這類文章極多,限於人力,我們僅能找到以「澄社報導」為主的十篇政論文章,代表林老師在知識分子社會關懷面向所留下的無形遺產。
 
必須一提的是,要匯集這些論文並重新出版是一件相當不易的工程。當代AI圖像字形辨識科技節省了重新謄錄打字的功夫。筆者請助理李宗軒將書籍掃描存檔,再由洪松助理使用圖像字形辨識AI把掃描檔轉成文字檔,並且經過校對而成為可重新編輯的底稿。我在此感謝兩位助理的辛勞。
 
第一冊第三部分收錄的是十分有限但珍貴的書信與訪談錄,它們具有當代學術史料的價值。我們收錄當年林老師與殷海光認識、往來的四封書信。其中三封是殷海光寫給林老師的信,已經收錄於臺大出版中心出版的《殷海光全集》第二十冊《殷海光書信錄》之中。殷海光致林正弘的第一封信,交代了殷海光如何經由《文星》編輯轉交林老師投稿的文章而認識了他。林老師至少兩度回信,但是我們只找到一封——這封信得來十分不易——它是清華大學經濟系趙相科教授赴史丹福大學研究時,閱讀殷海光檔案所發現的。趙教授把林老師寫給殷海光的信拍照存檔並寄給我。然而由於年代久遠,很多字跡模糊,難以辨識。筆者請李宗軒助理重新繕打文字,再根據照片揣摩文意加以修訂,然而仍有一些無法辨識的語詞,只能以虛缺號表示。據筆者研判,這封信可能是林老師寫給殷海光的第二封信,然而林老師的口吻已宛若與知心好友交心一般,當中林老師還抄錄了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英譯文的一段,表達他對殷海光在崇拜者眼中光環的些許不安。這封珍貴的信件內容首度公諸於世,從內容與口吻,我們可以一窺時年26歲的青年林正弘的真摯坦誠與洋溢熱情。
 
書信中還有林老師寫給陳忠信先生的信。當年,陳忠信先生還只是個高中學生,對邏輯有興趣,正打算考大學,林老師則是剛進入臺大教邏輯的菜鳥講師。陳忠信先生保留這批信件近六十年,在老師去世後捐給殷海光基金會,我們也將它們收錄進來。這四封信中有使用考試答案卷寫就,大量的邏輯數學式子,從其中,我們看到林老師繼承的「殷海光風格」——把求知熱情感染給有潛力的青年學子。
 
訪談錄中,第一份針對林老師的訪談,是政大臺史所薛化元教授執行的,主要訪問林老師與殷海光先生往來的經過,幫助我們深入了解林老師與殷海光先生的關係,是十分珍貴的口述歷史材料。在林老師去世後,薛化元教授主動連繫筆者,並提供這份未曾出版的訪談稿。第二份訪談,由前《自立晚報》記者王英銘執行,主要訪問林老師的生平、在哲學學界的一些經歷、對臺灣哲學發展的觀點,以及對於自然、社會科學哲學的看法。這篇訪談刊於《自立晚報》1998年4月13日,張乃慈女士把報紙掃描成圖檔張貼在臉書「哲學家林正弘教授紀念專頁」,臺大哲學系1998年入學的林嘉財同學主動重新打字,提供我們編輯的底稿,並取得王英銘先生的出版授權。
 
第一冊的附錄,收錄由筆者和楊維哲教授所寫的兩篇林正弘老師的傳記,分別從林老師的學生記錄與摯友回憶兩個角度撰寫而成。首先,筆者曾編輯《分析的技藝:林正弘教授七十祝壽論文集》,透過當時對林老師的訪談,寫了一篇學術傳記〈知識與哲學的人生:林正弘學述〉,以該文為底稿,筆者補充林老師在七十歲之後的生平,另寫成〈林正弘傳記:知識與哲學的人生〉。林老師是一位哲學家、學術研究者,因此他的思想作品應該是他傳記中重要的一部分,所以,這篇文章可算是簡要記錄林老師哲學研究生平的一篇正式傳記。
 
楊維哲教授是林老師的生平至交,自高中起友誼長達七十年。筆者邀請楊維哲教授寫一篇紀念林老師文字,沒想到楊教授下筆文思如泉湧,最後交出一篇三萬字的「林正弘半生傳」!楊教授記憶力驚人,對於林老師過往的家族、親人、同學、教師等等如數家珍,回憶中與林老師的親身往來或聽聞事蹟,歷歷如繪,宛若重現當年場景。開場幾節甚至以林老師家族為核心,記錄了臺灣戰後初期的那一段歷史,最後以混沌理論的數學公式總結楊教授對林老師的懷念,凸顯他身為數學家的獨特風格,令人讀來欲罷不能,使得這篇〈還是想念!〉不僅具有林老師詳細半生傳記的性質,也有戰後臺灣當代史、學術史的意涵,十分珍貴。
 
 
特刊第二冊收錄十二篇學術論文,都是專為紀念林老師而作。在一個意義上,它們也是林老師所留下的無形遺產,因為這十二篇論文的作者,要不由林老師指導和栽培而獲得哲學博士學位,並進入學院從事哲學學術研究;要不就是曾經短暫受教於林老師而被啟蒙了哲學心智,從此終生投入哲學思考。換言之,他們的哲學心智都經過林老師的雕琢形塑,因此他們的思想產品也銘刻著林老師的強烈印記。
 
2022年6月3日林老師去世之後,當年的臺哲會很快地決定年度學術會議主題之一是紀念林正弘教授,訂名為「理性、自由與公義:台灣哲學學會2022年學術研討會暨紀念林正弘教授學術研討會」,許多曾經受教於林正弘老師的學者紛紛投稿參與此一會議。筆者的論文〈科學實在論爭辯在臺灣的發展:林正弘的關鍵地位〉也受邀成為大會的主題演講。當時臺哲會決議與《東吳哲學學報》合作,邀請大會發表的論文投稿,由政大哲學系王華教授擔任客座主編,出版「紀念林正弘教授專刊」。最後有六篇論文通過外審的完整程序,刊於2023年12月《東吳哲學學報》第47期專刊。經過學報主編米建國教授、專刊客座主編王華教授的同意,以及六位作者的授權,我們將這六篇論文重新收錄,構成特刊第二冊的第一部分。
 
第二冊第二部分的論文,來自筆者策劃的「林正弘教授逝世週年紀念研討會」,於2023年6月3-4日與「臺灣邏輯、方法論、科學與科技哲學學會年度學術會議」同場舉辦。筆者決定將會中發表的論文經審查程序後收入,其中王華、徐佐銘和戴東源的論文,作者先行投稿期刊,並經期刊審查後發表。王華的論文原刊於2023年7月《政大哲學學報》第50期,徐佐銘的論文原刊於《華文哲學百科》,於2024年4月28日上線,戴東源的論文刊於2024年12月《歐美研究》第54卷第4期。其餘三篇則由筆者送審後由作者修訂收入。
 
馮耀明是香港科技大學退休教授,退休後到臺灣東吳、東海等大學擔任客座教授,是林老師最早期的學生之一,已逾來稀之年,十分資深,他是以分析哲學方法從事中國哲學研究的國際知名哲學家。方克濤(Chris Fraser)現任香港大學中文學院陳漢賢伉儷基金講座教授,曾任多倫多大學哲學系中國思想與文化講座教授,是國際權威性的中國哲學專家,他的哲學碩士學位由林老師指導。第二冊中方克濤貢獻的論文原文是英文,因為討論的主題是中國哲學,所以筆者請政大哲學博士班同學王尚譯成中文,再由方克濤修訂後送審。馮與方兩位具國際地位的中國哲學專家,在接到筆者邀請於「林正弘教授逝世週年紀念研討會」中發表論文時,都立即答應,並貢獻了十分具分量的紀念論文,同時表達他們對林老師的深深感念。
 
總觀第二冊十二篇論文,主題涵蓋了科學哲學(三篇)、邏輯(一篇)、知識論(二篇)、倫理與政治哲學(一篇)、性別哲學(二篇)、中國哲學(三篇),十分多樣且都是當代重要的哲學議題,不只涉及典型的哲學主題(智慧、思想實驗、荀子儒學、名家哲學等),也涉及具有現實社會關懷的哲學主題(如情色言論自由的爭論、性別哲學等),標誌了林老師的啟蒙與影響力。其中第一篇與最後一篇論文,直接討論林老師在當代臺灣哲學(科哲、邏輯)發展中的關鍵地位,與其他十篇論文精采的討論內容,共同構成一幅林老師以及其後的臺灣哲學繁景,皆具有臺灣哲學史的重要意涵。
 
最後,我感謝所有對本兩冊特刊的誕生有貢獻的朋友們,你們的付出,都是書籍問世的關鍵。我已經盡量在本序文中交代了大家的參與,如果有什麼遺漏的話,還請原諒我的事務繁多,無法面面俱顧。我也感謝臺大出版中心張俊哲主任、編務總監湯世鑄先生和執行編輯郭千綾小姐。張主任爽快同意出版計畫,委請「臺大哲學叢書」現任主編蔡政宏教授協助,由湯總監規劃列入「臺大哲學叢書」特刊。林老師生前一直擔任「臺大哲學叢書」主編直到去世,因此,本兩冊特刊正可以表彰林老師對於「臺大哲學叢書」的巨大貢獻。郭編輯十分盡心地趕在預定日前完成編輯工作,沒有她的努力,這兩冊將無法以現在的面目問世。
 
臺大哲學叢書主編序
 
蔡政宏(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在現今學術出版趨於專業化與標準化的情況下,哲學叢書的策劃與編輯往往需要遵循一定的形式與學科分類。然而,哲學本質上是一種批判與反思的活動,它的運作並不完全受限於既有框架。許多重要的哲學產出,正是跳脫慣常分類與作法,彰顯哲學作為哲學的本質與價值。
 
臺大哲學叢書自創設以來,即以「開發新學術話語,增益多元溝通表述,充實新文化的內涵與深度」為己任。透過中國哲學經典詮釋、西方哲學思想論述、中西比較哲學,以及科學哲學、法律哲學、宗教哲學等跨領域研究,致力於呈現具原創性、深具哲學厚度的專書。叢書歷年出版多為學者自行投稿,並經嚴謹之匿名審查程序後予以出版。
 
此次出版的兩冊特刊:《科學‧哲學‧民主自由:林正弘學術研究與社會關懷論著選輯》與《語言‧科學‧哲學分析:紀念林正弘教授學術論文集》,則具有特別的編輯背景與內容結構。前者匯集林正弘教授重要學術論文、政論文章、書信與訪談記錄,後者則為多位學界同仁為紀念林教授所撰之論文。林正弘教授不僅是臺大哲學叢書的創始主編,更是深度參與書系制度設計與方向規劃的奠基者。他以一貫嚴謹的學術態度與開放的哲學視野,協助建立了本叢書的學術標準與原則框架。在他的主導與審訂下,許多具開創性與理論深度的哲學專書得以付梓問世,深刻影響臺灣哲學界的學術生態。今日我們重溫他的論文與思想,不僅是為紀念一位哲學家,更是回望本叢書精神的原點。
 
林教授的學術研究領域涵蓋邏輯、知識論、科學哲學與語言哲學,他也十分關注思想自由、教育制度與民主政治等實質公共議題。他的論述不僅體現了分析哲學的嚴謹思維,也展現出知識分子的公共關懷。在學術與社會、知識與行動之間,他以自身的生命實踐,建構起一道深具厚度的橋梁。這種跨領域思維與公共責任感,也正是臺大哲學叢書持續耕耘的核心精神。
 
誠摯感謝臺大出版中心張俊哲主任對這兩冊特刊出版的大力支持,並特別致謝出版中心編務總監湯世鑄先生與編輯郭千綾小姐的專業協助與悉心促成。值此兩書出版之際,謹以此序向林正弘教授致敬,感念其對臺灣哲學社群與高等教育的深遠貢獻,亦期望透過這份知識的集結,使其思想持續與當代對話,在學術場域與公共論述空間中不斷轉化與傳承。
 
過時的科學觀:邏輯經驗論的科學哲學(摘錄)
 
科學哲學的研究對象
 
科學以自然及人文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而科學哲學則企圖對科學本身加以研究。科學可從許多不同的層面加以瞭解。科學和宗教、藝術、政治、經濟一樣都是人類文化的各種項目;因此,可以把科學當作文化中的一個項目來瞭解,研究它如何受文化背景的影響,在整個文化中占何種地位、扮演何種角色。從另一方面來看,科學是科學家從事科學活動的產品;因此,我們也可探究科學活動的心路歷程。此外,科學又可以看做是一套結構嚴密的理論系統;因此,亦可探討科學理論的內部結構,以及科學理論的取捨標準。這一類以科學本身為對象的研究,都屬於廣義的科學哲學的領域。當然這類研究必須借助於社會學、心理學、邏輯、及科學史等相關學科。
 
一般都承認,比起人類文化的其他項目,科學有較明顯而快速的進展。不論我們對科學抱持何種態度,近三、四百年來科學突飛猛進的事實是很難加以否認的。科學哲學既然以科學本身為其探討的對象,自然會企圖說明科學這種優越性的因素何在?邏輯經驗論者和一般科學家及社會大眾一樣,都認為科學的客觀性乃是重要的因素之一。邏輯經驗論的科學哲學主要在說明此種客觀性的來源與基礎。它詳細分析科學理論的結構以及科學理論的取捨標準,並透過這些分析來顯示科學的客觀性。本文的目的是要簡略的介紹邏輯經驗論的科學哲學中的重要內容,並討論這些內容與科學客觀性之間的關係。
 
邏輯經驗論在本世紀上半葉統領歐美科學哲學界,幾達半世紀之久。但近三十幾年來,它的基本觀點與主要學說一再遭受嚴厲的批評,目前已不復有當年的威風。本文標題「過時」兩字是事實的描述,而不表示筆者對該學派的評價。但所描述的事實也只限於科學哲學界,並不表示一般科學界或社會大眾已放棄類似此派的科學觀。
 
科學說明的模型及其切當條件
 
科學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建構理論來說明已知的事實,並推測未知的事實。所謂「科學說明」(scientific explanation)乃是敘述某一事件或現象(以下簡稱「事象」)之所以發生的原因。例如:我們都知道有日蝕、海嘯、通貨膨脹等事象,但未必知道它們何以會發生,於是就必須有人告訴我們為什麼會發生這些事象,這就是科學說明。簡言之,科學說明乃是對「為什麼會發生某一事象?」所做的回答。這裡所謂「事象」包括個別事象及一般事象兩種。所謂「個別事象」是指發生於某一特定時空的某一特定事象。例如:1968年7月20日在美國阿拉斯加所看到的日蝕,以及1986年11月15日清晨5點20分發生在臺灣地區的地震,都是個別事象。所謂「一般事象」是泛指任意時空所發生的某一類事象。例如:泛指一般日蝕或地震,而不特指某一次日蝕或地震,即為一般事象。現在,我們所要討論的問題是:依照邏輯經驗論者的看法,在科學上如何才算正確的回答「為什麼會發生某一事象」?換言之,切當的科學說明必須具備何種模型?滿足那些條件?
 
根據他們的分類,科學說明有兩種模型:演繹說明與歸納說明。現分述如下:
 
(一)演繹說明:
 
讓我們先來考察這類科學說明的實例,然後根據這個例子,分析它的模型,以及它必須滿足的條件。
 
假定有一個小孩把玩具丟入水池中,意外發現玩具竟然浮出水面。他想:這麼重的東西應該沉入水中才對,怎麼會浮起呢?為了解答他的疑問,我們可做如下的說明。物體在液體中的浮沉,不能僅憑它的重量來斷定,而應該比較它與同體積液體的重量。若它的重量大於同體積液之重量,就會沉入液體之中;反之,若重量小於同體積液體之重量,則會浮出液面;若兩者重量相等,則物體可停留於液體中的任何地方,不沉不浮。小孩丟入水中的玩具,因體積大,故重量不輕;但比起同體積水的重量,仍較輕,故會浮出水面。
 
小孩若不滿意上面的說明,而要求更詳細的說明,則須用到阿基米德浮力原理:物體在液體中所受之浮力等於該物體在液體中所排開之液體之重量。
 
細心考察上面的例子就會發現:當我們對某一事象做科學說明時,必須利用普遍定律(general laws)。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至少利用到下面的普遍定律:
 
任何物體放入任何液體之中,若物體之重量小於同體積液體之重量,則物體會浮出液面。
 
這個定律因為泛指一切物體及液體,而沒有指定某一特定物,也沒有指定某一特定水池中的水,故稱為「普遍定律」。
 
但單靠普遍定律並不能說明事象。在上面的例子中,只用所列出的普遍定律,並不能說明玩具何以會浮出。要說明這個事象,必須具備若干條件。
 
這些條件是:
 
(A)玩具丟入池中;
(B)池中的液體是水;
(C)玩具的重量較同體積水的重量為輕(亦即玩具對水的比重小於一)。
 
這些條件若不具備,則儘管上述普遍定律成立,也不會發生玩具浮出的事象。例如:假如條件(A)不具備,則玩具可能還在那孩子手裡,不會浮在池面上。假如條件(B)不具備(比如說:池中沒有任何液體;或池中的液體不是水,而是較該玩具比重為小的液體),則玩具也不會浮出液面。又假如條件(C)不具備,則玩具將沉入水中,不會浮出。上面所說的這些條件,都必須在事象發生之前即已具備,至遲也必須在事象發生之時同時具備;否則該事象即不一定會發生。因此,這些條件叫做「先行條件」(antecedent conditions或initial conditions)。
 
從上面的例子,又可看出:我們要說明的事象可由所列出的普遍定律及先行條件推論出來。列出普遍定律及先行條件來說明某一事象之所以發生的原由,意即:以這些普遍定律及先行條件為前提,導出「該事象會發生」的結論。為了敘述方便起見,我們以L1, L2, …… Ln表示普遍定律,以C1, C2, ……Cm表示先行條件,以E表示描述某一事象的語句。如果以L1, L2, …… Ln及C1, C2, …… Cm為前提,可以推出結論E,則我們只要將這些前提及推論過程列出,就算回答了「該事象何以會發生」的問題。換句話說,在科學上,問「某一事象為什麼會發生」意思是要我們回答:根據那些普遍定律及先行條件,經過如何的推論程序,可以得到「該事象會發生」的結論。因此,當我們要對某一事象之所以發生做科學說明時,須要列出下列三項:
 
(一)普遍定律L1, L2, …… Ln;
(二)先行條件C1, C2, …… Cm;
(三)以 L1, L2, …… Ln; C1, C2, …… Cm為前提,以E為結論的推論過程。
 
從以上的分析可知,一個切當的科學說明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這些條件叫做「科學說明的切當條件」。
 
條件一:以普遍定律及先行條件為前提,必須能推出結論E。由前提到結論的推論必須是正確的。如果推論是錯誤的,換言之,由前提推不出結論,則這些普遍定律與先行條件不能用來說明E所描述的事象何以會發生。舉例言之,假定為了說明1980年11月下旬在義大利發生的地震,有人竟然列出一些經濟學定律以及1979年以來國際上發生的一連串政治事件(例如:蘇聯入侵阿富汗、伊朗扣留美國大使館人員、伊朗與伊拉克交戰等)來說明,則顯然是不切當的。它之所以不切當,不是因為所列出的經濟學定律錯誤,也不是因為所列舉的那些國際政治事件不真實,而是因為它們與義大利發生的地震不相干。以它們為前提,推不出義大利會發生地震的結論。
 
條件二:必須列出普遍定律。科學說明的目的是要尋求事象之所以發生的原因;而尋求原因必須涉及普遍定律。以上面所舉玩具浮出池水面為例,依據阿基米德原理來斷定玩具上浮的原因是其比重小於水的比重。這個原因與結果之間的關係乃是其所依據之普遍定律的個例而已。
 
條件三:所列出的普遍定律與先行條件必須是真的。若有普遍定律或先行條件為假,則雖然推論正確,也不是切當的說明。例如:假定我們為玩具浮出水面做如下的說明:
 
普遍定律:凡重量在100公斤以下的物體都會浮出水面。
前提
  先行條件:這個玩具的重量是15公斤。
結論:這個玩具會浮出水面。
 
這個說明中的普遍定律是假的,故為不切當的說明。儘管推論是正確的,先行條件是真的,我們不能說玩具浮出水面的原因是它只有15公斤。又例如:假定我們用阿基米德原理及玩具的比重小於水的比重來說明玩具為何浮出水面,而事實上該玩具的比重大於水的比重,它之所以未沉入水底是因為有一根細線把它懸住的緣故。這個說明因先行條件為假,故不切當。科學說明的模型可以示之如下:
 
    L1, L2, …… Ln    普遍定律
邏輯前提C1, C2, …… Cm   先行條件
推論結論:E         待說明事象之描述
 
一個科學說明,只要符合這個模型,並具備上述三個切當條件,就是切當的科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