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導論(摘錄)
在以西化形象著稱的新加坡社會,中醫診所和中藥鋪卻是市井的尋常景觀。據衛生部2010年全國調查,約39.6%的民眾曾向中醫求診。截至2020年,新加坡的註冊中醫師有3,271位,約為註冊西醫生的五分之一。而在一百年前,中醫才是華人的主要醫療方式,而英殖民政府將中醫排除在法令之外,禁止中西醫結合。1928年,有名可考、有確切診所或藥鋪位置的中醫師有308位,約占華人人口的千分之一。相比之下,此時登記的華人西醫僅34位。目前關於中醫的最早文獻記載顯示,1820年代,新加坡已有數間中藥鋪,生意十分興隆。其中,福安堂由從中國來的中醫師李榮元(Lee Eng Guan)開辦,李醫術高超,聲名遠揚。此時的中醫師每次看病收診費一角。實際上,中醫藥在新加坡的傳播可追溯更早。隨著歷史上數次的華人遷徙,中醫作為切身習慣隨之帶來,不斷發展,延續至今。
和其他地區相比,新加坡的中醫發展有何特別之處?筆者將從兩個故事展開。
19世紀末20世紀初,南下香港、東南亞的華人延續善堂傳統,在當地興辦了數家中醫慈善機構,因應在地華人社群的醫療需求,包括新加坡的同濟醫院( ong Chai Medical Institution,創辦於1867年)、香港的東華醫院(創辦於1870年)、馬來西亞檳城的南華醫院(創辦於1883年)和泰國曼谷的天華醫院(創辦於1903年)。四家中醫慈善機構通過捐資商賈和駐院醫師建立彼此之間的網絡。而隨著時事變遷,東華醫院、南華醫院和天華醫院逐漸增設了西醫部,且西醫規模發展壯大,不再是中醫為主的醫療機構。唯有新加坡的同濟醫院依然只提供中醫服務,在西醫為主流的當今新加坡社會中,仍能不斷拓展,設立數間社區分院,每日義診患者達1,300人次。由此可見新加坡中醫在當地社會中具備的活力和韌性。
另一個故事是關於中醫政策的改變和政府對中醫的定位。1978年,新加坡衛生部宣布禁用黃連、黃柏等含小檗鹼成分的中藥材,隨後也禁止了延胡索等中藥材的售賣和使用。但在新世紀的2016年和2018年,政府宣布對這些中藥材解禁,允許中醫師在一定劑量範圍內使用。對於這些解禁舉措,時任新加坡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總結道,這反映了政府部門與中醫藥界的密切合作關係,在確保中醫藥安全的同時,也給予中醫最大的發揮空間。無獨有偶,2022年,時任衛生部長王乙康在發布新加坡全國性醫療戰略計畫《健康SG白皮書》時提出,本地中醫師應與政府合作,各方利益相關者應共同努力,以保證新加坡的全民健康。這些號召點出了新加坡中醫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兩個參與者:政府和中醫藥界。而這兩方之間的不斷互動,合作或協商,影響了新加坡中醫的發展。換言之,新加坡中醫正是在不同推動者之間的互動中生成,本書即從政府和民間中醫組織兩方的作用與互動,來探討新加坡中醫現代化的發展特徵和過程。
第四節 章節安排
除了導論和結論的章節,本書的主體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第二章)從政府這一方出發,按照政權交替和時間順序,探討不同時期的法令、政策如何左右中醫。五個時期包括英殖民早期、日據時期、英殖民後期和新加坡自治期、新加坡共和國成立以及政府設立傳統中醫藥委員會之後。筆者將當代新加坡政府對中醫的治理,追溯到英殖民的影響。法制層面,英殖民政府通過法令,搭建了本地醫療基礎體系,確立了中醫不在醫藥法令管制內,中西醫嚴格區隔,西醫為唯一醫療系統。這使得中醫藥活動被歸為商業範疇,之後政府漸進通過《藥物(廣告及售賣)法令》(Medicines [Advertisement and sale] Art)來間接管制中醫。而殖民的影響不僅在於法令框架,更深層的是反映在思維理念上,形成了以科學、理性為圭臬的認知方式。因此,現代國家建成後,政府延用生物醫學來衡量中醫,從間接管控逐步過渡到直接管制。1990年代受替代醫學興起的國際影響,政府仿照本地成熟西醫體制、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簡稱世衛,WHO)的標準,在監管、臨床、教學、研究方面建立新體系,與民間原有體系銜接,由上至下推動中醫現代化、科學化,將其打造成為現代國家體系中的輔助醫學,配合國家生命政治的治理。除了通過法令體制來形塑(shape)中醫,殖民地政府以批地、免稅的方式援助慈善中醫的策略,也延續至今,左右了中醫的發展,一方面使得中醫在新加坡社會擁有廣泛民眾基礎,另一方面也賦予了與慈善相關的中醫組織權力,使其在官方缺席時主導本地中醫發展。政府支持為何而生?和慈善中醫不斷調整以配合社會需求,將自身定位與國家規劃掛勾有關。其中,日據時期的中醫發展看似與這條主線無關,但同樣反映出日本軍政府對中醫發展的影響,其對中醫管制和定位的改變也因應了戰時的特殊狀態和政治需求,與英政府的差異則展現了不同宗主國的歷史文化背景。
由上可知,民間中醫組織的力量不容小覷。本書的第二部分(第三、四、五章)探討了中醫組織如何對中醫發展施力及與政府的互動,以中醫師公會和同濟醫院為主要案例。在官方管控缺席時,民間組織主導了本地中醫發展,形成了一套民間的制度。在官方決意對中醫立法後,中醫組織先在過渡期擔任重任,而後又作為專業權威予以協助,展現了官方與民間如何協商。第三、四、五章分別從三個方面:行業監管、教學、研究,來分析民間中醫組織推進的中醫現代化以及與官方現代化的接軌或並行。展開論述時,筆者以重要事件為時間段的切割點,但與內史不同,本研究關注的不只是事件本身,更包括其發生的背景以及影響。
第三章討論中醫界如何進行行業監管,分四個階段來論述,展現了從傳統民間制度往現代官方法制的過渡。早期,南來中醫將明清儒醫的模式移植到本地,對基於其他原因設立的各種制度(醫考、醫刊、醫會)賦予多重意義,形成一套間接的資格認證、行業管理、發聲的民間制度。第二階段以中醫師公會成立開始。在殖民地政府未承認中醫時,公會按照中華民國政府的《醫師法》運作,依借這一法律賦予自身正當性,確立行業代表兼監管者的身分。隨著政治變遷,公會抓住自治期的機遇,憑藉已有的地位和影響力,向新政府發聲,轉型成為本地政府認可的中醫專業組織。第三階段討論公會的改革和現代化制度的完善。與中華民國的聯繫斷開後,公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重新建立一套本土化的規則制度,並按不同時期的需要不斷調適,逐步形成一個專業化、現代化的監管體制,包括資格認證、行規準則、醫師權益等方面。公會作為本地中醫行業主要代表,也順應時代發展,與國外中醫組織建立起跨國專業網絡(transnational professional network)。這一制度和網絡在官方讓位的情況下尤為重要,以專業權威替代官方權威,對行業產生影響。第四階段聚焦在政府決議管制後,中醫師公會等專業組織如何配合政府、與政府協商,處理過渡期的難題如道德準則的制定、中醫師的資歷審核等。中醫組織此時整合成為中醫協委會,借助過去的經驗資源,參考香港的做法,結合本地的業界情況,循序漸進地完成了由官方法制對民間自治的更替。
第四章關注民間組織開辦的中醫教學,如何從多元傳統方式轉至單一現代學院體系,呈現出與中國中醫不同的特徵和發展過程。19世紀末,本地中醫的習得仍以傳統模式為主,如家傳、師傳、自學等。受1930年代中國中醫開班教學的影響,本地也興起小規模的進修班。1950年代,受政治環境所驅,本地中醫組織開始創辦制度化的學院,但這一過程並非一蹴即至,而是從師傳過渡形成現代學科體系的框架,再根據自身條件和本地需求不斷調適,逐步建成現代化學院。筆者通過對招生、教材、教學、實習、學制學則等方面來考察這一進程。1980年代國際環境改變後,本地的中醫學院借助跨國專業網絡,與中國大陸、臺灣交流合作,汲取外界經驗資源,在制度和教學方面均得到專業認證,為本地政府將其合法化做好準備。2000年中醫立法前後,民間不同的中醫組織經過相互協調和與政府協商,將原有學院體制進一步規範統一,並參考西醫制度補充繼續教育,形成完善的現代醫學教育模式,將民間的中醫教學正式納入現代國家體系。與此同時,民間組織也考慮到社會需求,有意進行差異化發展,和官方院校形成互補,彰顯出政府與民間組織的持續協作。
第五章探討民間發起的中醫研究,在制度、學理、實踐層面如何發展,展示了中醫現代化、科學化而非西醫化的可能,凸顯出新加坡中醫研究的本土特點。受時代背景影響,其發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1950年代之前。中醫個人仿照西醫制度,結合各自資源,逐步建立現代化的中醫研究體制,從私學發展為集體研究的專業學科。在學理實作層面,此時的中醫研究方式多樣,討論開放且包容。醫家也將南洋的病症、藥物帶入到傳統中醫的框架中進行闡發。第二階段為1950年代至1980年,是從多元研究轉向科學研究的過渡期。因英殖民後期及建國後的科學概念普及,本地中醫形成了新的中西對應、匯通,實用主導的研究範式。但是,科學研究的定義和方式依然多樣,而因法令禁止中西醫結合加上本土意識崛起,此時的中醫組織竭力推動不同於中國的科學研究—一方面著重於討論如何創造馬來亞化中醫藥,構建新的知識共同體,一方面也積極學習中國新中醫以積累經驗。儘管種種制約使得此時的研究未能深入,但從長遠來看,這一階段承上啟下,為之後的科學化實作奠定了基礎。第三階段是從1980年起,國際環境改變後。民間中醫組織借助跨國專業網絡,突破限制,加入到全球性的知識共同體中,並開展適應本地社會的中醫科學化實作。這類研究將科學和科技作為方法、工具,納入並維持在中醫的社會技術網絡(socio-technical network)之中,並不局限於官方出資的、與西醫合作的科學研究,為現代化而非西醫化的中醫研究作出了示範。官方的部分科學研究得益於西醫資源的配合,發展出不同路徑、雙重目的的研究,包括循證研究、嘗試生物醫學機理解釋等,將中醫帶入到生物醫學的網絡或同時置於兩個網絡之中。
最後的結論部分,除了總結主要的觀點、突出案例的意義,也將檢討本研究的不足和缺憾,例如未及探討其他參與者的能動性和之間的互動。筆者也將提出對這一課題未來發展的思考,分享研究過程中獲得的啟發,拋磚引玉,以期吸引更多同道對新加坡的案例產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