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孝道的心理學研究:理論、方法及發現(摘錄)
三、孝道之社會態度與行為的研究
在孝道的實徵研究中,首先應該從事的是有關孝道內容或內涵的探討。要想在這一方面從事系統性的研究,可行的策略之一是將孝道視為一套以父母為對象的社會態度(social attitude)與社會行為的組合,然後根據社會心理學中有關社會態度與行為的研究成就,發展出一套以孝道內容為主的概念架構,進而逐步加以驗證。
社會心理學中有關態度的概念頗多,原則上我們將採取一種涵蓋面較廣的概念,據以將孝道的社會態度與行為分為數個層次,然後運用心理計量學(psychometrics)的技術與程序,分就不同層次編製標準化的測量工具。我們之所以要採取較廣的態度概念,是希望能有系統地探討孝道的各個主要內容層次;我們之所以要建立標準化的孝道測量工具,是希望將來不但在學術研究上能有適當的衡鑑工具,而且在教育與諮商上也有可用之孝道教育效果的評量工具。
從現代社會心理學的觀點看,孝道是一套子女以父母為主要對象的特殊社會態度與社會行為的組合,亦即孝道是孝道態度與孝道行為的組合。其中,孝道行為涵義明確,不必多說。孝道態度究何所指,則須從事進一步的闡述。首先,應對「態度」一詞的涵義加以說明。在社會心理學中,有關態度的定義甚多,其中涵蓋範圍較廣者是將態度視為個人對特定對象(人、事或物)所持有的一套有組織的認知、感情及行為傾向(Katz & Stotland,1959)。換言之,態度是個人對特定對象所持有的一套複雜而穩定的心理反應。所以,態度必有對象。
所謂社會態度,是指對社會性對象(人、人所做的事或人所製的物)所持有的態度。此一定義下的態度,主要含有三個成分或層次:
(一)認知層次(cognitive level):對態度對象本身及其相關人事物的認識、知識及信念。
(二)感情層次(affective level):對態度對象本身及其相關人事物的情感、情緒、感受、好惡及接受(或抗拒)與否。
(三)意志層次(conative or intentional level):對態度對象本身及其相關人事物的行為意向(behavioral intention)或反應傾向(response tendency)。
Katz與Stotland所提出之社會態度的上述三個成分或層次,代表人類心理生活中知、情、意三大要素,適用於中國人當無問題。事實上,在先秦以來的中國古代心理思想史中,將知、情、意加以區分的看法早已屢見不鮮(燕國材,1981,1984,1987)。
從社會心理學的觀點來看,孝道中之孝道態度主要是發為孝道行為之前的孝思、孝念及孝忱,其心理內容也可分為上述三個成分或層次:
(一)孝的認知層次(孝知):身為子或女者對父或母及其相關事物的良好認識、了解及信念。
(二)孝的感情層次(孝感):身為子或女者對父或母及其相關事物的良好情緒與感受(以敬與愛為主)。
(三)孝的意志層次(孝意):身為子或女者對父或母及其相關事物的良好行為意向或反應傾向。
態度的三個層次或成分並非獨立,而是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大致而言,認知與感情可能互相影響,兩者又皆可能影響意志(行為意向),而意志則可能影響行為(對態度對象所做的行為或反應)。類似的關係也應存在於孝道態度的三個對應層次或成分,即孝知與孝感可能互相影響,兩者又皆可能影響孝意,而孝意則可能影響孝行(孝道行為)。孝道各態度層次與行為層次的可能關係可簡示於圖1。至此,我們可將孝道視為一套由孝知、孝感、孝意及孝行所組成之以父母為對象的複雜心理與行為型態。這種觀念下的孝道,是定位於親子關係的脈絡之中,已不具泛孝主義的色彩。
孝道除有四個層次外,究竟包含哪些實際內涵?古今的孝道都有四個層次,但孝道的具體內涵卻會因時代的不同而有所變異。就傳統孝道的內涵而言,在四書、《孝經》及著名家訓中,有關孝道具體內涵的描述或說明頗多,其中有的純粹屬於親子關係的範疇,有的則顯有泛孝主義的涵義。依據我們對孝道的界定,在分析傳統孝道的內涵時,主要是以前類題材為限。為簡要起見,我們不擬將各類典籍中的有關語句與事例節錄於此。此處所要指出的是:以所蒐集的眾多有關孝道的語句與事例為材料,經過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並參考人文學者有關孝道的分析討論(如石致華,1982;李國良,1973;趙澤厚,1970;潘重規,1967),可發現以父母為對象的傳統孝道的主要內涵約有以下十五項:
1. 敬愛雙親
2. 順從雙親(無違)
3. 諫親以理(勿陷不義)
4. 事親以禮
5. 繼承志業
6. 顯揚親名
7. 思慕親情
8. 娛親以道
9. 使親無憂
10. 隨侍在側
11. 奉養雙親(養體與養志)
12. 愛護自己
13. 為親留後
14. 葬之以禮
15. 祀之以禮
傳統孝道的實際內涵可能尚不只此,其間必有疏漏,但僅就以上所列各項內涵,已足可知曉所謂傳統孝道究竟所指為何。就社會心理學中關乎態度與行為的理解而言,態度與行為的層次不同於態度與行為的內涵,內涵是各層次所實際包含或涉及的具體的內容。就孝道態度與孝道行為而言,除了孝感所包含者主要為敬與愛的情感外,孝知、孝意及孝行皆同時包含上列十幾項具體內涵。也就是說,在孝知、孝意及孝行等層次上,上列各項內涵皆可適用。就孝知的層次而言,子女對這十幾項孝道內涵的認識、了解及信念各有不同;就孝意的層次而言,子女想去實踐這十幾項孝道內涵的意志或傾向也各有不同;就孝行的層次而言,子女實際做到這十幾項孝道內涵的方式與程度亦各有不同。因此,在評斷或衡鑑一個傳統中國人對父母的孝知、孝意及孝行時,可以同時採用這十幾項孝道內涵。
上列十五項內涵主要為傳統孝道所具有。但最近一個世紀以來,在現代化與工業化的影響下,中國的社會(特別是台灣與香港的社會)已逐漸自傳統農業社會轉變為現代工商社會。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傳統孝道的有些內涵雖已產生相當改變,但有些內涵卻仍然繼續保留,使大陸、台灣及香港中國人的孝道依然具有不少的傳統特色。基於以上的考慮,在以社會態度測量的觀點所做的系列研究中,我們特採用傳統孝道的內涵作為基準,據以編製孝道的測量工具。在研究策略上,以傳統孝道作為基準有一明顯而重要的有利之處,即可同時探討孝道內涵的變遷與持續,從而可知哪些內涵已經改變,哪些內涵仍然保留。當然,這樣的研究策略也有其不利之處,那就是難以探討現代中國人之孝道中的新加成分或內涵。因此,相當年代以後,在現代的中國工商社會中所需要的新孝道漸趨明確之時,應以新孝道的內涵為重點,另行編製一套新孝道的測量工具。
以上所做的理論性分析,僅限於孝道的概念與內涵,這當然是不夠的。除此之外,還應進而從社會心理學的觀點探討孝道態度與孝道行為是如何形成的。從現代心理學與性格心理學的觀點來看,幾乎所有以特定人、事或物為對象的複雜社會態度與社會行為,大都是經由學習與社會化(socialization)歷程而形成的,孝道態度與孝道行為當然也不例外。
不過,孝道態度的學習歷程相當複雜,不但涉及父母所採用的社會化方式(包括育兒方式與教養方式)與強度,而且涉及各種學習的方式(包括古典式制約、工具性學習及模仿性學習)與強度。然而,社會化歷程與學習歷程對孝道態度的影響,並非單獨產生的,而是先與子女及父母的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相配合,然後方能發生特殊的作用。例如,不同的教養方式固可產生不同的孝道態度,相同的教養方式未必能形成相同的孝道態度,這還要視施教者與受教者雙方的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而定。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不同的父母,即使採用相同的教養方式,也會使子女形成迥然不同的孝道態度;子女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如果不同,即使父母採用完全相同的教養方式,也會形成大不相同的孝道態度。
最可能的情形是:孝道態度係由(1)社會化及學習的方式與強度、(2)父母的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3)子女的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三類因素共同配合而產生影響。換言之,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不同的父母,採用方式與強度不同的社會化手段,會使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不同的子女形成很不相同的孝道態度。大致而言,可能是以上三類主要因素先以互相配合的方式,分別影響孝知與孝感,孝知與孝感再配合孝的社會壓力(要求盡孝之社會規範的強弱)與孝的個人得失(子女因行孝所可能導致的個人收穫或損失),進而產生孝意。孝意未必能直接或立即引發孝行,此處尚須視子女自身的行孝能力(如智能、體能及經濟狀況)及外在的行孝環境(如外在資源與情境因素)而定。
當然,孝行也可能受到(1)社會化與學習歷程之方式與強度、(2)父母性格、行為及其他特徵兩類因素的直接影響。不管是否經由孝意的作用,孝行出現多次以後,即會形成習慣,甚至產生自動化的現象。以上所說的孝道態度與行為的形成歷程與影響因素,可簡示於圖2。
總括而言,此處所提出之孝道形成歷程的概念模式,是採取性格心理學中之互動論(interactionism)的觀點。此一觀點強調:個人的心理歷程與行為反應,主要是由個人因素與環境因素互相作用與配合後所產生的特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