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兒的告白──彭鏡禧(摘錄)
第一志願?
我的一生平凡無奇,可是十分幸運地,出生在我的原生家庭。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不過在原生家庭裡,你可以選擇怎麼適應、學習、改變你和家人的關係。我是客家人,爸爸從新竹到臺北工作,在臺大當公務員。媽媽是苗栗南庄鄉獅山村人,從小住在山上,不識字。我的爸媽生了十個孩子,五男、五女,我上有兄姐、下有弟妹,擁有一個很普通、和樂的家庭。
我的求學過程和很多人一樣,叫做「順風牌」。「順風牌」現在大概已經沒有了,它在以前是比大同電扇更好的電風扇品牌。「順風牌」指的就是一路順風、運氣很好。我小時候臺北剛開始設立幼稚園,要通過智力測驗才能進去,我沒通過,所以沒有念幼稚園。後來我念了古亭國小、建國中學,再考到師大附中,然後進臺大外文系,畢業後又考上碩士班。單看這些學校,會讓人覺得就是「順風牌」。但真的這麼「順風」嗎?
當年的聯考,榜單會按成績排序刊登在報紙上。民國五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乙組放榜,臺大外文系錄取六十九人,彭鏡禧名字出現在最後,剛剛好擠進去,這就是機緣。六十九這數字不太合理,其實應該是七十名,可是北一女來了三位保送生,所以聯考只能錄取六十七人。但它這一年超收兩個人,我因為超收才能進來。實際上臺大外文系不得不超收,因為當時錄取率比較低,教育部規定公立學校如果有同分就必須要超收。我就靠這個機運進了外文系。
外文系是我的第一志願。那時候外文系的分數在乙組裡面很高(商科在丁組),法律系分數比較低。那一年法律系的最低分數是三百九十一分,外文系是四百零一分,跟現在的情形不太一樣。
為什麼法律系分數比較低?因為法律系出來的人很難有工作。當時的立法委員自己訂了一條法律:凡是做過兩屆立法委員的,就能自動取得律師資格。而這些老民意代表都連任好幾屆,所以他們都是律師,都可以執業。也因為律師已經很多,所以那時臺灣每年律師執照考試大概只通過七個人。
其實我內心的第一志願是法律系。既然我當年的分數可以進外文系,自然也可以進法律系。為什麼不念呢?因為長輩說,你沒有顯赫的家世、沒有後臺,將來做不了什麼事,不如念外文,還可以做生意,不用靠其他的背景。好吧,我很喜歡英文,成績還不錯,也喜歡文學,於是我就這樣進了臺大外文系,從此過了不一樣的生活。
沒走的那條路通往何處?
我做了選擇。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做選擇。美國二十世紀的偉大詩人弗羅斯特(Robert Frost)寫過一首到現在還廣為流傳的詩“The Road Not Taken”。弗羅斯特住在新英格蘭東北部,那裡秋天很漂亮。他喜歡走路,常常跟著朋友爬爬山、走走路。每次去了一個地方,回來的時候那位朋友都會說:「哎呀,我們今天錯過了更好的地方。應該去那裡的。」朋友的話給了他靈感。他寫了這一首〈未擇之路〉: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黃葉林裡岔出兩條路,
遺憾我一個旅人不能
兩條都走,我良久駐足,
向著其中之一極目
遠眺,看它彎入灌木叢;
接著選了另一條,同樣合宜,
而且理由還可能更恰當,
因它雜草蔓生,不見踩過痕跡;
雖然即此而言,往來行旅
磨損它們的程度其實一樣,
詩人說他走到一個岔路,仔細看了看一條後,決定走另一條。他還講了一個道理:你看,那邊草很多啊!沒人踩過,是一條大家比較少走的路,我就要走一條跟別人不一樣的路。可是他也承認,其實看來看去,兩邊的路都一樣雜草蔓生,他只是勉強給自己一個選擇的理由。或者他已經告訴我們,他是一個喜歡冒險的人,喜歡走跟人家不一樣的路。跟他相比起來,我選的外文系是比較多人走的。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而那天早晨它們不分軒輊
臥於沒有踏髒的樹葉裡。
喔,我保留第一條給來日!
然而明知路與路相連不止,
我懷疑自己能否重返此地。
樹葉很多,踩多了就變髒了。因為很多人走,路會變得很髒。但這兩條路其實不分軒輊。他說,「喔,我保留第一條給來日!」以後再走。「然而明知路與路相連不止,/我懷疑自己能否重返此地。」你說你下次要來,你真的能下次再來嘛?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erence.
很久很久之後的某個時刻
談起此事我應會嘆口氣:
樹林裡岔出兩條路,而我呢─
我選了那條人跡較少的,
因而使得結果完全迥異。
你做了一個選擇,然後呢?你需要承擔走了那一條路的後果。也許這位詩人正在面對生命中重大的抉擇,他做了選擇,也用一個簡單的方式告訴我們,選擇的重要。你覺得他選對了還是選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