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鑄造下來的歷史:西周國家和它的青銅器(摘錄)
周朝在中國文化和政治歷史中占據著特殊的地位,在長期的儒家傳統中,它被認為是政通人和的社會而備受推崇。在某種程度上,這個聲譽是應得的,因為沒有另外一種文明(例如商文明)能把周朝從有著足夠文獻證據的早期帝國時代分離開來。相反地,周朝創立了一種社會和文化的環境,在這個環境下,正是由於周王室秩序的衰落,早期帝國體制的胚胎才開始得以成長,並且幾乎所有中國哲學傳統的創始者都生活在這個時代。另一方面,在周代,書寫的文化價值被充分探索和欣賞;因此,比起商代而言,我們有更多機會能夠在同時代書寫證據的基礎上,用一種更為綜合的方式去分析周朝的政治和社會體系。周朝同時也是一個通往官僚制度的關鍵時期,並且國家(state)的概念已經與所謂的王權(royalty)概念區分開來。
探尋先周
關於周人在伐商之前是否被稱為「周」,這個問題聽起來似乎是有點多餘,如果說這不是自相矛盾的話。然而,在20世紀70至80年代之間,對於「先」於或「早」於後來曾經占據中國很大部分的政體(如商、周和秦等)王朝期的文化研究,形成了中國考古學上的一股重要潮流。相關研究是基於這樣一種方法論的假設,亦即王朝的前王朝歷史可以在考古學記錄中尋找,並且憑藉對其物質文化的認定,這個王朝的史前史源頭可以被向前追溯至更遠的時期,並且超出那些模棱兩可的文獻記載所可能支援的時期。
周人的例子為此學術思想的實踐提供了一個理想的平台。周在安陽武丁(第二十一位商王)時期的甲骨文中被頻繁提及,並且被廣為接受的周王室世系至少可以追溯至所謂的夏代,據稱周的祖先不窋在腐敗的夏朝失掉了他的官職,流落至戎狄之地生活。不僅如此,文獻還顯示周人在其早期的大部分時期居住在一個叫豳的地方,大概在商王國以西。儘管在過去的兩千年裡,有關豳在陝西涇水流域上游的位置沒有什麼爭論,但是一些現代學者主要根據「豳」和「汾」字在古代漢語中發音相似,從而認為山西南部的汾河流域才是周人的故土。後者在地理位置上直接與商相毗鄰,但是事實上那裡沒有任何一個考古學遺址可以被肯定地斷定是在先周時期,並且與周王朝時期的文化有明顯的承襲關係。
然而在陝西地區―主要沿著渭水和涇水河谷,考古學家們發掘出了大量的遺址,其遺存可以斷定在先周時期(與晚商同時)。至於應該怎樣把它們和歷史上的周人聯繫起來,這個問題在學者之間還有相當大的爭論,而對於其中一些遺址的分期和年代的爭論,讓這個問題變得更為複雜。儘管先周文化的問題很複雜,然而比起分布在渭河平原的大部分遺址來說,位於涇水河谷上游的碾子坡遺址(早期遺存)似乎被普遍認為是屬於較早的一個發展階段。這個年代的判斷不僅僅是基於陶器類型學的研究,而且此遺址中出土的青銅器帶有明顯的早期風格特點,類似於安陽所出土青銅器中的最早類型。而碳14測年則把這個遺址的年代定在西元前13世紀末期之前―大約在周王朝建立之前的兩個世紀,這為碾子坡早期的年代提供了進一步的支援。在很多方面,碾子坡的陶器組合特點在後來渭水流域的先周晚期文化、甚至是西周文化中繼續存在;尤其是所出土卜骨的修整方式並非商的傳統,而是與西周的占卜習俗一脈相承。在此順便提及,儘管碾子坡或許並非古豳遺址,然而,此遺址位於涇水上游的事實,為歷史記載中的周人在涇水上游區域的活動提供了一些支持。
顯然,位於渭水流域的先周文化遺址―通常在年代上晚於北方的碾子坡早期遺存―顯示了一種可以在三種陶器製作傳統下進行分析的典型文化元素的混合(見圖6.2):(A)可能在陝西地區發展起來的元素,以三足的連襠鬲和寬肩陶罐為典型代表;(B)可能起源於西北地區的元素,以三足分襠鬲為代表;2(C)明顯和東部商文化傳統相一致的元素,如陶簋和陶豆。這些元素在不同的遺址有不同的組合,並且除了少數顯示出單純B類或C類元素的遺址以外,在多數情況下很難判斷此遺址是否被周人或非周人所占據。實際上,近來的分析顯示,比起先周文化,西周的物質文化仍然是一個多元素的混合體。在尋找先周文化這個問題上難於下結論,這個事實實際上反映了考古資料的沉默和模棱兩可的本質,這敦促考古學家們重新思考他們基本的工作設想。
另一方面,考古學現象仍舊可以反映出部分社會現實―在周伐商之前的世紀裡,一個有著高度混合來源的人群可能居住在渭河平原,處在與外部區域進行文化和政治交流的龐大關係網中。因此,儘管周人的物質文化判定問題仍舊懸而未決,但是考古學工作實際上已經幫助闡明了周人從中走向強盛的文化背景。到了上述那些先周晚期文化遺址所代表的時代,毫無疑問周人已經於西元前12世紀晚期,在古公亶父帶領下完成了歷史性的大遷移,在渭水河谷西部重新建立了中心。可以這樣說,與周人有關並且在滅商之後漸漸成為華北地區主流傳統的物質文化,的確是由已經出現在渭水河谷西部的各遺址(與安陽晚期同時)中的元素所形成。但是,具體而言哪些遺址與周人或其他哪些族群有關,這是可以繼續討論的。
事實上,周人文學傳統中所反映的周人在西北地區的活動中,顯示曾有一場針對密人的軍事行動,把周人重新帶回涇水上游地區―此事發生在文王(古公亶父之孫)期間,周人介入發生在兩個小邦之間的一次領土爭端事件之後(即文獻中講的「虞芮之訟」)。周人和東部強大的商王國的關係曾在《詩經》中被稱頌,據稱文王之母是來自商朝的一位公主,文王的妻子也來自東方。在先周都城岐邑(現今周原)發現的周人自製的甲骨文的記載更有力地證明了周人和商之間的密切關係。令人驚訝的是,這些獸骨和龜甲上的文字顯示,除了祭拜他們自己的祖先之外,先周的周王族也祭拜商人的祖先,包括最近死去的商王。這些銘文提供了一個明確的資訊,即周人在渭水流域建立自己的地方政權後,至少在一段時間內接受商朝是華北地區超級強權的政治現實。
周人滅商
西元前1059年5月,在岐山腳下周人的都城岐邑可以觀察到太陽系的五個主要行星(木星、土星、火星、金星、水星)聚集在西北天空7至2度狹小的天區之內。這顯然是個不同尋常的天文現象。現代科學研究可以確認,文獻中所描述的這次五星聚會是發生在最後一位商王的第三十二年,在周人的文學傳統中將其描述為赤烏降臨,棲於周社。這個每隔516年才出現一次的罕見天文學現象,被周人認為是受命於天的徵兆,促使文王正式稱王,從而公開脫離商朝政權。更重要的是,文王接受天命的觀念後來成為西周國家意識形態的基礎,並且在整個西周時期的銘文中被不斷稱頌。
在文王稱王後統治的約十年裡,周人似乎設法驅逐了居住在渭河流域的大部分商人族群,因此在商王國的西部邊緣建立了區域性霸權。甚至在東部地區,周人的武裝還有可能進攻了位於山西南部、距離商朝中心不遠的一些小國。作為周人勢力增長的象徵,文王過世(西元前1049年)前不久,新的周朝都城「豐」在灃河西岸建立,它占據了渭河平原的中心位置。
文王過世時,周人的領導階層必定是迫不及待地想對商人發動最後一擊,而此時的商人正在山東地區展開一系列針對人方、或許還有其他山東地區本土政權的重要軍事征伐。結合傳世文獻及青銅器銘文中的資訊,現代學者復原了這場劃時代的征商戰爭中的一些重要細節。西元前1046年12月中旬,武王在為其父守喪三年後向東進發,開始了征商之役,周朝軍隊於西元前1045年1月中旬到達商都安陽南郊的牧野。周人聯合來自西土的各個部落和族群對抗據說在數量上遠超周師的敵人。顯然這場戰爭異常殘酷血腥。根據1978年在陝西出土的利簋上的銘文記載,戰爭在甲子日早晨開始,持續到夜裡,在次日日出時周人大獲全勝。最後一位商王紂撤回到朝歌,同他心愛的嬪妃一起自焚身亡。
這場開創西周王朝基礎的歷史性戰役,是中國西部山地和河谷中的部族聯盟與東部平原的商和親商部族之間的一次重要對決。在沒有充分理解這一對抗所帶來的長期影響的情況下,武王採取了一種臨時性占領的策略,讓他的兩個兄弟駐紮在商都城附近,而以最後一位商王的兒子武庚作為名義上的國君來統治被征服的商人。周人軍隊主力則隨周王返回西部。西元前1043年,在伐商僅兩年後,武王過世,周公成為周王室實際的領導者。周公的兩位長兄和武庚以及東部平原的殷商遺民一起起兵反叛西部的周王室。三年後,周人才重新獲得對東部地區的控制權,然而這也使周人在追擊殷商遺民並清除未來可能的反叛者的過程中,將勢力推進至河北北部、山東西部等地區。在南方,周人的軍隊可能已經到達淮河以北的地區。
為了提升周公的地位,西周之後的儒家文獻傾向於誇大戰爭發生時成王的年幼程度,以此說明周公在此異常艱難的時期不懈地努力成為周朝政治秩序的真正創建者。青銅器銘文則顯示,成王此際事實上正在東部地區領導軍事征伐。然而毫無疑問地,周公和已故武王的另一位弟弟召公在鞏固周朝對東部地區的控制上發揮了重要作用。銘文中記載周公征服了山東地區的親商諸侯國,包括最重要的奄和薄古。召公(太保)被認為平定了東部地區可能效忠於商的五個地方政權,他在周朝的重要地位甚至比周公更為持久。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可以說,西周國家是第二次伐商的結果,而非武王時期的第一次伐商。
周王朝都城網絡和西周物質文化
晚商國家的政治和宗教力量集中於一座單一的大城――安陽;與此相反,西周的王權則依賴於渭河平原上一個連接多個王室中心的網絡。這些城市首先包括先周時期的都城岐邑(銘文中稱其為「周」),它在整個西周時期(西元前1045―前771年)持續繁榮;位於灃河西岸的豐為文王期間所建;灃河東岸的都城鎬建於武王期間,在青銅器銘文中被稱為「宗周」。儘管過去和現在的學者對於青銅器銘文中所提到的一些城市和上述周王室中心的關係有一些疑問,然而,他們對於這些周王室中心的地位和位置的看法大體一致。
除上述三座城市以外,在青銅器銘文中也經常提到和鄭;前者在鎬京的東南方,後者在岐邑以西的地區。這五座城市很有可能就是銘文中所提到的構成周朝地方行政最高級別的「五邑」。在東部現今洛陽附近,一座新的城市「成周」在周滅商後不久便被建造起來,自此便作為西周國家在東部平原地區的行政中心。重要的是,我們發現周王在這些城市中頻繁出現(鄭在西周中期較為頻繁),主要從事接見官員、宣布任命、舉行國家儀式和宴會等活動。
儘管這些城市彼此之間在社會政治功能上略有不同—例如,岐邑(周)可能是所有王室宗廟的所在地,然而它們卻展現了一種相當程度的複雜性,並且也是周王朝的基礎。也許由於它們作為王室中心的特殊政治地位,周朝廷經常任命官員全面負責這五所城市的某些事務。他們的職責範圍從宗教到地方治安;就我們所瞭解的,西周晚期還有一位負責控制這五座城市中農業人口的官員。銘文中明確顯示,這些與特定城市的專屬官員所履行的常規職責有明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