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為清代淡水廳及新竹縣的行政與司法檔案,亦是前清時代臺灣府縣檔案之唯一現存者。據戴炎輝教授在《清代淡新檔案整理序說》記述,此批檔案在清末割據之際,由日本新竹地方法院承接,轉送覆審法院(即高等法院),再由覆審法院贈送臺北帝國大學文政學部,作為學術研究之用。戰後該批檔案移交本校法學院,並由戴炎輝教授主持整理工作,將此原已殘破散亂之檔案逐件予以裱褙修補,並有系統地將之分為行政、民事及刑事三門,門下再分類、款、案、件,民國75年該檔案轉由本館特藏組接收典藏,清點實得總案數為1143案、19281件。淡新檔案編輯出版的計畫始於民國82年,由歷史系張秀蓉教授、吳密察教授等專家組成編輯委員會,依戴教授之分類,訂定校註體例,逐類逐件校勘註釋,於民國84年出版第一至第四冊,涵蓋行政門之總務及民政兩類。基於推廣學術之責任,本館於民國86年起接續淡新檔案之編輯出版,敦請吳密察教授主持,率領歷史研究所學生 ,於民國90年出版第五至第八冊,涵蓋行政門之財政及建設兩類;民國93年出版第九至第十二冊,涵蓋行政編之建設、交通及軍事三類;民國94年出版第十三至第十六冊,涵蓋行政編撫墾類;民國95年出版第十七至第二十冊,涵蓋民事編之人事及田房類;民國96年出版第二十一至第二十四冊;民國97年出版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冊;民國98年出版第二十九至第三十二冊,涵蓋至刑事編之財產侵奪類;民國99年出版第三十三冊至第三十六冊,涵蓋至刑事編之風化類;已全數出版完畢。
第三十四冊目次(簡易)
第三編 刑 事
第三類 財產侵奪
第四款 強盜殺傷
第五款 海 盜
第六款 恐 嚇
第七款 詐 欺
第八款 盜 賣
第九款 毀 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