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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中心x國史館《國史館現藏總統副總統檔案目錄》出版記者會盛大展開2017-05-16

出版中心 x 國史館《國史館現藏總統副總統檔案目錄——蔣中正》出版記者會盛大展開
 
致詞人/臺大出版中心主任、講座教授王泰升
 
臺大出版中心很榮幸能與吳密察館長所領導的國史館,共同出版國史館典藏的《蔣中正總統文物》全宗,也就是俗稱「大溪檔案」的目錄,讓這一份國人,特別是學術界,引頸期盼數十年的檔案史料,更廣為人知並加以運用。我們是去年12月22日達成共同出版的共識,今年5月15日完成十二大冊、9,196頁的套書。為了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完成這項工作,兩個從來沒合作過的公家機關,要面對的不只是出版專業,還有行政作業上的種種考驗。因此要特別感謝出版中心總編輯世鑄、專案編輯旻峻、韋涵組長等人的辛勞,以及國史館相關人員的協助。
 
出版不是只有印成書,還需要行銷。這也是臺大出版中心在共同出版的架構下,須特別著力的部分。多年來臺大出版中心已建立實體與網路並重、與一般商業出版社等量齊觀的銷售通路。在大學的經費挹注下,我們比一般出版社更積極參與國際書展,所以這一套書將跟隨著我們在重要的國際書展中亮相,讓歐美、日本、中國的學界,注意到國史館所典藏的這套蔣中正總統檔案。在國內,則以專案方式行銷這套目錄,促使更多人利用這份檔案,協助國史館向全體國民,而非特定的學者,公開史料。我們除了在台大等網站上,發布新書介紹資訊,並以實體的新書傳單,寄送各相關機構。一般讀者也可輕易的從各大網路或實體書店,買到這套書。
 
做為大學的出版社,這樣的「行銷」是為了學術,就如同出版中心的簡介上所說的,希望「以出版引領學術」。有關蔣中正的研究,對於戰後台灣史,非常重要。1950年3月1日,蔣中正在台北以憲法上沒有明文規定的「復行視事」的方式,成為台灣的總統,直到1975年他過世為止。我曾經到美國史丹福大學手抄蔣中正日記,他在1950年3月1日的日記上,貼了一張剪報,報紙上的標題是「總統復行視事 有憲法根據 蔣總統不能視事原因消失 李副總統代行權當然解除」。在個人日記裡貼上該剪報,是要自我安慰、還是留下成果?不得而知。但當時為什麼由司法院院長王寵惠在報紙上,而不是透過大法官會議,來表示所謂「有憲法根據」呢?民主國家的憲法真的容許擔任總統的人,說我不做了,揮揮手就去職,一年後說我又想做了,再揮揮手就可復職,可以這樣「隨意來去」嗎?許許多多的疑問,都有待檢視政府部門或威權政黨的檔案,才能在學術上做更有依據的論斷。不過檔案數量龐大,若無目錄,無法找到所需的關鍵文件。
 
蔣中正曾擔任台灣的總統這件事,對今日的台灣仍然有影響。我在《臺灣法律現代化歷程》一書中(頁136-137)指出,當今台灣「有權無責的總統制」的原型,就是蔣中正經由1966年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讓總統決定國家「大政方針」所建構的。且隔年據以將先前已運作十餘年的憲政上黑機關「國防會議」,漂白為「國家安全會議」,這個機構直到今天還在運作。為什麼、又是如何進行這樣的制度設計,不也是要靠政府部門及威權政黨的檔案,來做更深入的了解嗎?同樣的,沒有目錄,你到哪邊找相關的檔案?沒有相關的檔案,你如何知悉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沒有以嚴謹的學術研究呈現歷史事實,你如何判斷政治人物功過、如何判斷今天應延續、還是應修改既有的憲政體制?
 
這一套書,竟然承載了這麼大的意義,我們當然要出版,並且認真的行銷,更期待大家熱烈的支持。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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