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ories of the Functions of Procedural Institution

Lian-gong Chiou

本書輯錄作者關於民事程序制度目的、機能之相關論文共五篇,始倡「信賴真實說」及「法尋求說」,批判德、日等國學界近百年來就審理制度目的論所信奉而經我國論者繼受之通說,並延伸重構有關程序權保障、事件類型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等多項理論,精緻化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平衡保護論體系之內涵。

鑑於本書所輯論文之論旨及其脈承延伸論具有我國法上體系性及比較法上獨特性,自公開發表以來,近三十多年間,業已深刻影響我國程序法學之研究取向,指引重新形成相關解釋論、立法論,進而前導全面性修正民事訴訟法及重新制訂家事事件法付諸施行至今,並促使啓動變革審判實務及法制主體面。作者特別為臺大版另行撰寫「導論」一篇,藉此爬梳相關諸理論之脈絡體系,並就1996年原書初版再配合新法意旨加以補訂,以便讀者精確解讀本書之論旨及其所具實踐上意涵。

邱聯恭

東京大學法學博士,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終身職特聘教授、講座教授(2006-2009)、國家講座主持人(1998-2001)。專研民事程序法,為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平衡保護論體系之始倡建構者。著有《司法之現代化與程序法》、《程序選擇權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程序利益保護論》、《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等專書;合著《民事訴訟法之研討(一)至(廿三)》等共同研討論集。

「慶祝國立臺灣大學創校九十週年選輯」總序╱王泰升
「程序制度機能論」導論──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平衡保護論之始倡、開展及實踐
序言

值得當事人信賴的真實──基於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觀點批判形式的及實體的真實主義
程序保障之機能──基於民事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肯定論之觀點
民事訴訟之目的──以消費者保護訴訟為例
新世紀民事程序法建制之基本課題──評論民事訴訟法修正走向之基本觀點
法曹養成教育之課題與展望──從律師養成教育應有之改革取向談起

附錄╱事項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