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dering the Modern “Paraíso”: Portraits of the Jurists in Colony

Wu, Hao-Jen

  • PublishedApril, 2017
  • Binding平裝 / 21*14.8 / 368pages / 部分彩色 / 中文
  • Publisher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 SeriesSeries on Pioneers in Taiwan Studies 4
  • ISBN978-986-350-226-5
  • GPN1010600454
  • Price NT$420
  • ebook
    KOBO / Readmoo / TAAZE / books.com.tw /
  • Paper Books San Min Books / wunan / books.com.tw / National Books / iRead / eslite / TAAZE /

作為統治核心的專業法律人,對殖民地台灣留下了什麼刻痕?

本書是一本正統的法思想史學術著作,運用嚴謹、專業的比較思想史的方法,加入法社會學的觀點,追溯日本在臺殖民法律人──法學者、法官、檢察官與律師──思想的根源、特質,歸納其類型,並且深入地評價其影響。

在〈導論〉之後,第一章分析及評價殖民統治初期,日本法學者岡松參太郎如何嘗試將台灣的慣習法體系,改造成近代德國法體系的事蹟及其法思想。第二章則以私法學的角度,檢討台灣的慣習法中與台灣人自我認同關係最深的「祭祀公業」制度的法律性質,以及祭祀公業之沒落,如何改變了台灣人民族認同的形式與内涵。

第三章以台灣進入現代法體系之後首次發生的政治裁判──治警事件的裁判過程為背景,探討當時的台灣知識分子,如何運用法庭抗爭與殖民者進行對抗的戰術及其極限。第四章則透過顯密二教兩種類型的法學家的介紹與比較,說明「凡庸之善」姉歯松平與「凡庸之惡」増田福太郎,在知識與意識形態成反比例消長的歷史情境下如何自處,從而改變了殖民地台灣對於現代法的信念。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吳叡人——專文導讀


王泰升(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臺大講座教授)
吳密察(國史館館長)
李茂生(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若林正丈(日本早稻田大學教授)
許玉秀(前大法官)
黃文雄(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
黃丞儀(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聯合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列)


這本書告訴我:看起來掙脱於被殖民之外,卻又受困於被殖民之中;看起來致力於追求價值之中,卻同時置身於價值之外;看起來努力邁向現代化,卻更像處處背離現代化。是前進,是後退?衝突與矛盾的化解之道?一反省!

——前大法官許玉秀


關心人權(human rights)的人都不能不同時關心「人枉」(human wrongs),不論後者——來自節制不足的國家權力、規約不足的市場經濟、還是帝國與殖民,法律都是一個重要的介面和機制。本書從透視現代性的視野,俯瞰日本把從德國繼受的法學和法制應用到殖民地台灣的「辯證」過程。因為所用的不是「通史」而是比較少見的多觀點、跨觀點的「問題史」取徑,讓非法律人的讀者如我,反而在增加了對法律史的瞭解之外,不但對這段台灣史的掌握在其他面相上得到不少啟發,也對作者已立下「書」狀將處理戰後時期的下一冊,充滿期待。

——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 黃文雄


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至少有三個世代的日本法律人投入殖民地的經營。過去對於日治時期的法律史研究較為側重法律規範與司法裁判,偶見以台灣法律人為對象的研究。本書當屬第一本全面針對日本法學家、法曹和律師在台灣的嘗試與業績,進行長時段、跨地域的比較與批判。從初期的舊慣調查事業、中期受到大正民主影響的內地延長和政治審判,到末期極富法西斯風格的皇道法學思想,本書縱橫捭闔,汪洋閎肆,深入探究殖民者的內在理路,見人所未見。作者對於殖民地法學者的批判,不僅再次凸顯了日本近代國家的曖昧困境,也展現了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共同經歷的探險,更反身指涉國族建構與階級宰制在當代台灣的臨水照鏡。本書不只是台灣法律史所結出的奇花異卉,更是關心台灣法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人,不得不讀之書。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黃丞儀

吳豪人

1964年生於台北。日本國立京都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研究領域為基礎法學與人權思想。除發表多篇學術論文外,編有《大正十三年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豫審記錄》,著有《「野蠻」的復權》。

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不懂實定法。」天生自由人,遭際冷硬派。非自願型人權工作者。滴酒不沾,痛恨西裝,不會打領帶,會打撐人結。不喜奔競,避官如避禍。曾口占二句以明志:「我是佛門鴦堀子,不學人間富貴禪。」

 

【叢書主編】

黃英哲(日本愛知大學現代中國學部教授)

梅家玲(國立臺灣大學中文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圖輯
「臺灣研究先行者」序言╱黃英哲、梅家玲
導讀:立法者之書╱吳叡人
自序
導論

第一章 岡松參太郎的法學烏托邦
第一節 德國人種法學之系譜
一、歷史法學派
二、達爾文主義
第二節 德國人種法學之理論與實踐
一、A. H.坡斯特之人種法學
二、J.柯勒之比較法學
第三節 德國人種法學對於台灣舊慣調查事業之影響
一、背景
二、岡松參太郎之台灣舊慣調查事業
三、小結
第四節 從歐陸殖民法學尋找線索
一、貌合神離:柯勒的問卷與德國殖民政策
二、岡松參太郎的對照組:C. van Vollenhoven的Adat Law研究與荷蘭殖民政策抗爭
第五節 結論

第二章 臣民與帝國之間的「絕緣體」:祭祀公業的興廢
第一節 序論
第二節 前史:1923年以前
一、日本領台前的祭祀公業
二、祭祀公業之種類及其內容
第三節 內地延長主義時期的祭祀公業
一、於台灣適用民商法的問題與祭祀公業的廢止論爭
二、祭祀公業之法律性質
三、祭祀公業大解體:日治法院檔案(台中地方法院)中的線索
四、「絕緣體」的最終抵抗:1937年之後的祭祀公業
第四節 結論

第三章 大正民主與治警事件
第一節 先行研究與本章檢證範圍的設定
一、先行研究
二、本章檢證範圍的設定
第二節 大正民主時期對日本法律人的影響
一、大正民主時期
二、大正法學與法律人
第三節 治警事件的法律爭點
一、政治裁判的定義
二、治警事件以前的台灣刑事法概要
三、治安警察法的成立與其在日本國內的爭議
第四節 治警事件中關於治警法的爭點
一、治警事件發生的過程
二、第8條第2款
第五節 日籍檢察官與辯護律師的備忘錄
一、判決
二、日籍辯護律師的備忘錄
三、日籍檢察官、法官備忘錄
四、小結
第六節 結論

第四章 敗者的精神史:「凡庸之善」姉歯松平與「凡庸之惡」増田福太郎
第一節 法學「大老」退場後的台灣殖民法學界
第二節 「法/權利的自我增殖者」姉歯松平
一、姉歯松平的出身背景與學術業績
二、姉歯松平的政治立場:長男的回憶與「朱諾號事件」
三、小結
第三節 凡庸之惡:「法」學者筧克彦與増田福太郎
一、筧克彦的「皇道神(法)學」
二、筧克彦學說對増田福太郎的影響
三、増田福太郎與「日本法理研究會」
第四節 結論

終章
註解
附錄一 研究德國殖民地所謂自然民族(Naturvölker)法律關係之問卷/柯勒(J. Kohler)
附錄二 筧克彦的日本法理圖
參考書目

自序

事實上,本書既是,也不是筆者的博士論文。博士論文只不過是取得文憑的終點,但卻是思想推求的起點。從2000年取得日本國立京都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至今,筆者不斷推敲自己在這篇博士論文裡所提出的問題,也不斷地修改能夠說服自己的答案,所以從不急於出版。況且回到台灣不久,就發現台灣法律史的研究領域,並非異端如筆者所能廁身其中者,因此將自己的研究範圍,轉移至廣義的人權思想與實務。從此,「出書」更是不亟之務了。儘管如此,夢倒是愈做愈大。

構想中,《殖民地的法學者》至少得寫成兩本書,第一本談日本殖民台灣時代的日本法學家,第二本談中華民國殖民台灣原住民族時代的「白浪」殖民法學家——包括筆者自己在內。這個構想的前提是:假設戰後的台灣只有原住民族仍然處於被殖民狀態(為什麼不假設「整個台灣都仍然處於被殖民狀態」呢?理由很簡單。法律上「我是不是人」並不是「我之所以為人的要件是否滿足」的問題,而是「我」要不要出於自由意志公開宣示「我是人」的問題。是否為獨立國家,或者尚在被殖民狀態的判斷亦然)。

在這個構想的前提之下,第一本書中探討他者─日本殖民(法學)者的本質,盡量不及於台灣的近代法律人。目的是要凸顯一個問題的重要性:「作為殖民者的日本人,和荷蘭人、鄭成功或大清帝國究竟什麼地方不一樣?」或者,「日本的殖民為什麼徹底改變了台灣?」當然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一定是互動、互相形塑的,不過在「知識等於規訓或權力」的現代性命題被台灣人參破之前,「形塑殖民者」的力量相較於「被殖民者型塑」的力量便顯得微弱。因此討論台灣的近代法律人,就不妨委諸於下一本專書。若就已經成書的第一本,與構想(夢想)中的第二本作對比,那麼第一本出現的「殖民地的法學者」全數都是現代性理念的傀儡,而第二本出現的,卻將是能夠自由出入、從而「超克」現代性理念的「新種」。也就是能夠充分體會日裔美籍學者Masao Miyoshi於Off Center: Power and Culture Relations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s的以下這段話的新種法律人,乃至於「新種台灣人」:

中心╱邊陲的圖式,並不在於鼓勵邊陲打敗中心而另成一個新中心,並將舊中心打入邊陲。邊陲本身並無法求得倫理的優越性。被壓迫、被欺詐、被殖民等受害者經驗與記憶本身,並無任何倫理上的價值。只有當這些特定的民族苦難記憶,轉化為強烈保護其他民族不受相同苦難欺凌的動機與實踐之際,才真正出現倫理上的價值。上述的弔詭才得以避免,中心╱邊陲的循環論證,才得以終止。

如此深刻的體認,當然不可能一步到位。第二本的出現,必須等待第一本的完成。如今,算是繳卷了。

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