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Is Legal Dogmatics?: Rethinking the Essence and Function of Legal Dogmatics in Light of the Development of German Constitutional Dogmatics after World War II

Shu-Perng Hwang

法釋義學是一門探討抽象法律規範如何被解釋並適用在具體個案中的學科,因此肩負著銜接理論與實務、抽象與具體,以及法規範通案解釋與個案適用的任務,不論在德國或台灣法學的發展過程中,都佔有一席之地。但在此同時,法釋義學重視概念和體系,以及在解釋與適用法律時強調遵循客觀一致的法則等特徵,也造成它在台灣法學界中,普遍留下抽象、與社會脫節、無法與時俱進等刻板印象。有鑑於此,本書以德國憲法釋義學在二次大戰之後的發展歷程作為討論標的,透過解析德國基本法秩序在戰後三個發展階段所陸續面對的挑戰及展現的特色,檢視德國憲法釋義學是否與如何發揮排解現實政治及社會問題的功能,期能藉此破除對法釋義學本質及任務的誤解與迷思。
 
黃舒芃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並兼任中央研究院學術諮詢總會副執行秘書。主要研究領域包含憲法、行政法、歐盟法、國家學、國際人權法、法學方法論。近年出版的學術專論與論文集計有:Bestimmte Bindung unter Unbestimmtheitsbedingungen (2013)、Verfassungsordnung als Rahmenordnung (2018)、Europarechtsordnung als Rahmenordnung (2020)、《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2013);《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二)》(2016)。另有多篇論文刊登於AöR, Der Staat等國際頂尖學術期刊。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法釋義學為何與如何構成德國法學的重要內涵?
  第一節 德國法學界對法釋義學的功能定位與發展訴求
  第二節 二次大戰之後的德國憲法釋義學
  第三節 小結
第三章 納粹統治歷史對二次戰後德國憲法釋義學的影響
  第一節 以「徹底告別納粹統治黑暗歷史」為職志的基本法秩序
  第二節 戰後初期憲法釋義學的核心訴求
    第一目 法治國的新典範
    第二目 無漏洞的基本權利保護
    第三目 完整而有效的憲法拘束
  第三節 戰後初期憲法釋義學的發展軌跡
    第一目 憲法學界主流的形成:政治法治化
    第二目 聯邦憲法法院的貢獻
    第三目 由憲法學界與實務界共同促成的憲法釋義學
  第四節 戰後初期憲法釋義學的發展對基本法秩序內涵及走勢的影響
    第一目 奠定基本權利的價值取向與多功能面向
    第二目 鞏固聯邦憲法法院作為「憲法守護者」的中心地位
    第三目 構成憲法實質化的開端
  第五節 小結
第四章 基本權利與民主的緊張關係作為當代德國憲法釋義學的核心課題
  第一節 從主張政治法治化到警覺基本權利與民主之間的對立
    第一目 基本權利與民主的對立作為法與政治的對立
    第二目 基本權利與民主的對立作為少數與多數的對立
  第二節 從確保政治法治化到批評聯邦憲法法院的政治化危機
    第一目 從法治國到司法國
    第二目 從價值化到實質化
  第三節 從追求政治法治化到保障立法者的政治形成空間
    第一目 致力於緩解基本權利與民主間緊張關係的憲法釋義學
    第二目 「政治形成空間」的訴求在理論與實務上的表現
    第三目 憲法釋義學主流對實質化取向的依賴
    第四目 持續被「聯邦憲法法院實證主義」籠罩的憲法釋義學
  第四節 小結
第五章 基本權利與民主在歐洲化潮流下的統合:德國憲法釋義學對歐洲整合趨勢的回應
  第一節 歐洲整合趨勢對基本法秩序的新挑戰
    第二節 憲法釋義學因應歐洲整合趨勢的具體策略
    第一目 從「國際法與國內法二元論」出發
    第二目 堅持「國際法」與「歐盟法」的區分
    第三目 「憲法同一性」概念的提出
  第三節 基本權利與民主:從對立到合作的關係
    第一目 統合在「憲法同一性」訴求下的基本權利與民主
    第二目 統合在「憲法同一性」訴求下的「政治法治化」與「政治形成空間」
  第四節 以捍衛憲法同一性為己任的憲法釋義學
    第一目 藉由「憲法同一性」更上一層樓的聯邦憲法法院
    第二目 藉由「憲法同一性」繼續實質化路線的憲法釋義學
  第五節 小結
第六章 法釋義學落伍了嗎?兼評德國憲法學界對法釋義學的自我反省
  第一節 從戰後德國憲法釋義學的發展軌跡看法釋義學的特色與挑戰
    第一目 憲法釋義學的發展所彰顯的法釋義學特質
    第二目 憲法釋義學的主流論述所凸顯的問題
  第二節 當代德國憲法學界對憲法釋義學發展走向的反省
    第一目 學術與實務的交流抑或混淆?法釋義學的「自我授權」功能凸顯的法學科學性與獨立性問題
    第二目 體系與概念是解決問題還是簡化問題?法釋義學的「去脈絡化」暴露的反多元意識形態
  第三節 本書觀點:以框架導向的憲法釋義學取代實質化導向的憲法釋義學
    第一目 憲法釋義學的實質化傾向有何危害?
    第二目 什麼是框架導向的憲法釋義學?
  第四節 小結
第七章 結論
 
參考文獻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