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滿清貴族世家的回眸與定格(摘錄)
《紅樓夢》誕生於盛清時期康、雍、乾三朝的旗人貴族世家,既不是描寫一般人情世態的小說,也不能以一般人的思想感受來理解。
雖然到目前為止,《紅樓夢》的作者還是一個聚訟紛紜、莫衷一是的問題,其真實身分猶在未定之天;但考證派所主張的「曹雪芹」,仍然是一個較適切的作者符碼。說是「作者符碼」,意指無論這部小說是否真的出自曹雪芹之手,雖不中亦不遠矣,這位歷史中的曹雪芹確實符合了創作《紅樓夢》的各種主客觀條件,即使真正的作者另有其人,也應與曹雪芹相去不遠。
所謂創作《紅樓夢》的各種主客觀條件,其一是自幼成長的豪門背景,再加上由盛而衰的非凡際遇,使之對各色人等、榮枯況味都能有深切貼近的觀察體悟。楊懋建早已注意到:
《金瓶梅》極力摹繪市井小人,《紅樓夢》反其意而師之,極力摹繪閥閱大家,如積薪然,後來居上矣。
這種「閥閱大家」的生活慣習與意識形態,以賈寶玉為敘事中心,如實展開了脂硯齋所批示的:「寫出貴公子家常不跡不離氣致。經歷過者則喜其寫真,未經者恐不免嫌繁。」家族中仍進行著嚴格的道德價值,如倫常、安分、辨上下、嚴內外等。對此,不僅現代人毫無概念,即使對出身一般中上階層的傳統文人都有所隔閡,當然更迥異於《金瓶梅》所摹繪的「暴發市井小人」,因此其他小說中所描寫的「富貴」,其失真失格就被與曹雪芹同一背景的脂硯齋嘲諷為「庄農進京」(參本書第四章)。
然而這一點固然難得罕見,卻也並非絕無僅有,其他非曹雪芹的作者論(如「洪昇」)亦可就此而展開比對推衍;最主要的關鍵,還是小說中確實反映不少滿清旗人世家的生活細節、氣質見識等階級特徵與文化風俗,這就恐怕不是其他純漢人出身的一般文士所能表現得如此自然傳神、細膩入微的。滿漢融合又與皇室(而不是朝廷)密切相關的貴族履歷,作為《紅樓夢》所具備的獨特視野,是我們在考慮作者歸屬時所必須顧及的。在目前紅學界還未有其他更切合此一條件的作者主張出現前,我們似乎仍宜認定曹雪芹是小說的作者,而本章中以其傳記資料作為說明的依據,毋寧可以「作者符碼」視之,目的是呈現滿漢融合又與皇室密切相關的旗人貴族世家的特殊性;從而透過歷史傳記的外緣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幫助讀者更確切地理解《紅樓夢》。
當然,「作者」與「作品」是構成創作活動的整體,兩者之間必然有所關聯,從文學批評的角度來說,其關聯方式可以有許多種,但就是完全不能畫上等號。猶如韋勒克(René Wellek)與沃倫(Austin Warren)所指出:「即使是在一件藝術作品中,也會具有可以確切判斷出傳記體的成份,但是這些成份會被特別地安排和改頭換面以致完全失去了它們個人的意義,而變成只是一件作品的人為材料和不可分割的部份。」換言之,小說作為虛構化、藝術化的創作,本來就不是小說家個人或家族傳記的如實紀錄,小說中具體事件與個別人物所取材的現實來源,並不能成為解讀情節意義的判準,因為它們已經被藝術法則重新整合在一個有著自己完整生命的小說世界裡,成為虛構性情節內容的一部分,服從的是小說世界這個有機體的運作法則。果然,脂硯齋以其當局目擊者的優勢,也提供第一手見證道:
按此書中寫一寶玉,其寶玉之為人,是我輩於書中見而知有此人,實未目曾親覩者。(第十九回批語)
換言之,連一般被視為作者化身的男主角賈寶玉都是虛構人物,遑論其他。同樣地,曹雪芹的《紅樓夢》並不是其個人早期的家族傳記,賈府的故事也並不等同於曹家的歷史,兩者所涉及的相關人物更不能直接畫上等號,是故脂硯齋也確切地表明「此書原係空虛幻設」(第十二回批語)。再進一步言之,從回憶中取材時的微妙的心理特性,也會造成作品內容與真實經歷的範疇落差。亦即當歷史成了回憶,回憶就不等於歷史,回憶來自於歷史卻又超越了歷史,成為一種會隨著時間改變、卻又自在自為而獨立自足的敘事話語。因此,應極力避免將曹家的傳記資料與小說的人物情節混為一談,在分析作品本身的意義時,必須完全放在文本框架中來看待,這確實是非常必要的基本態度。
不過,把《紅樓夢》視為曹家的歷史傳記,把紅學等同於曹學,固然是過於狹隘,也混淆了內緣與外緣、歷史研究與文學批評的範疇差異,但這並不等於說,書中所賴以建立敘事背景的基礎歷史文化無關緊要。經典的價值雖是永恆性與普遍性的,卻並不等於說對其內容的理解可以完全脫離當代的歷史框架,相反地,若缺乏對其中所奠基的時空背景與社會條件的認識,則很可能造成誤解,甚至得到相反的判斷。這是因為作為特定歷史階段與社會階級的產物,「文本的歷史性」使得一部作品與時代、環境產生了必然聯繫,而帶有特定歷史事實的影子,藝術虛構性仍奠基於當時的社會規範與意識形態,猶如文論家韋勒克等人所言:「文學模倣『人生』;然而『人生』便是社會的現實,……文學家本身便是社會的一分子,他具有一種特定的社會地位,那就是說他接受某種程度的社會認許和報酬;他以一群讀者為對象,不管那是如何『假定』的讀者」,因此「文學是文化的一部分,具有社會的關聯性,而從生活環境中產生」。這也就是為什麼除了藝術或思想的入徑之外,「歷史–傳記方法」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原因。
古爾靈(Wilfred L. Guerin)對於文學批評方法的解說中,就指出:「雖然歷史–傳記方法多年來一直在發展,但是它的基本內容也許在十九世紀法國批評家H.A.泰納(Hippolyte A. Taine, 1828-1893)的著作中就已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泰納關於種族、環境和時代的觀點在他的《英國文學史》一書中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闡述,確立了一種遺傳和環境決定論。簡單地說,這種方法是把一部文學作品主要(如果不是完全)看成是它作者的生活和時代,或者是作品中人物的生活和時代的反映。……多數讀者也會同意理查.D.奧爾蒂克(Richard D. Altick, 1915-2008)的以下主張:『幾乎每一部文學作品都有許多外部環境。只要我們揭示並探索這些外部環境,它們就會使得整部作品具有其它的意義。』[《文學研究的藝術》]」而「從某種意義上說,小說可能要比抒情詩更適用於這一特殊的闡釋性方法。由於小說涉及的範圍往往要比詩歌廣泛,因此它們受外部因素的影響也要大一些。」所以,玄珠在《小說研究ABC》一書裡,給小說下的定義才會特別加上「時代背景與身分環境」這一點,說道:
小說是散文的文藝作品,主要是描寫現實人生,必須有精密的結構,活潑有靈魂的人物,並且要有合於書中時代與人物身分的背景或環境。
就此而言,《紅樓夢》作為小說的文類本身已經使它的「外部環境」應該受到較多的重視,更何況《紅樓夢》確實是中國文學史上空前絕後的、唯一一部真正敘寫貴族世家的小說,又是在「寫實邏輯」(非「寫實內容」)下進行書寫,如第二回中寫林如海「今已升至蘭臺寺大夫」,因清代並無此一官職,故脂硯齋眉批曰:「官制半遵古名亦好。余最喜此等半有半無,半古半今,事之所無,理之必有,極玄極幻,荒唐不經之處。」其中所謂的「事之所無」即是指小說的虛構內容不可以實事相牽連攀比,而「理之必有」則是說明其敘事邏輯合乎當代歷史背景與社會情理,與脂批多處提點「石頭記一部中皆是近情近理必有之事,必有之言」(第十六回)相呼應。因而《紅樓夢》所反映的階級特殊性,不僅與清代歷史、曹家歷史密切相關,更重要的是,與該特定階級文化所產生的意識形態相關。曹雪芹個人與曹家的歷史傳記以及其所提供的相關文化特徵,誠然是研究與理解《紅樓夢》的最佳參照、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基準,不能以常例去衡量,也不僅是文學、美學的角度所能涵括。
而所謂「文化」,阿雷恩.鮑德溫(Elaine Baldwin)指出這一術語主要在三個相對獨特的意義上被使用:藝術及藝術活動;習得的,首先是一種特殊生活方式的符號的特質;作為發展過程的文化。其中,由後天習得的特殊生活方式此一「文化」的概念,正是討論《紅樓夢》時最需要特別自覺地加以注意的,因為「旗人貴族」的上層階級生活作為曹雪芹失落後眷戀緬懷的過去式、以及《紅樓夢》所聚焦刻畫的現在進行式,都是在時代隔閡與文化差異下的現代讀者所容易忽略、卻又是理解《紅樓夢》所不可或缺的「外部環境」。就此,我們必須藉助蘇聯學者伊.謝.科恩(Igor S. Kon, 1928-2011)所說的一段話,作為閱讀心態和詮釋方法上的提醒:
一知半解者讀古代希臘悲劇,天真地以為古代希臘人的思想感受方式和我們完全一樣,放心大膽地議論著俄狄浦斯王的良心折磨和「悲劇過失」等等。可是專家們知道,這樣做是不行的,古人回答的不是我們的問題,而是自己的問題。專家通過精密分析原文、詞源學和語義學來尋找理解這些問題的鑰匙。這確實很重要。
那麼,《紅樓夢》的思想感受是何種方式?而曹雪芹透過小說所回答的他「自己的」問題,又是什麼?這對現代的讀者與研究者而言,可以說是最困難的功課。基於曹雪芹如此之特殊的作者身分與其敘寫對象,加上「實錄其事」(第一回)的自傳式書寫材料與寫實邏輯,使得《紅樓夢》所反映的並不僅僅只是一般的文化活動與心理事實,而具有極其罕見的貴族階級特性,許多情節中人物所言所行的基本意義,都必須在其特有的生活規範與意識形態下才能獲得正確的判斷。據此,透過《紅樓夢》所奠基的歷史階級文化建立一個具體的認識框架,應該更有助於對其中所呈現之文化意義的了解。
倘若在了解「作者」與「作品」完全不能畫上等號的這一點之後,能充分自覺地避免兩者的混同為一,也就是莫以個別的、特定的、具體的人事物進行等同的比對,造成對文本解釋的穿鑿附會,那麼,考察曹雪芹與《紅樓夢》之間的共通性以及獨特性,給予社會制度、意識形態、生活方式、階級文化上的歷史性參照,對於缺乏類似體驗的現代讀者而言,其幫助是十分可觀的。因此下面要多費篇幅,對於曹雪芹與《紅樓夢》所共同的獨特階級及其內蘊的歷史特性加以說明。